9月15日,江北城大队民警在辖区道路上开展酒驾整治,凌晨1时30分,一辆悬挂渝A牌照的白色轿车突然靠边停车熄火,民警怀疑该车有“猫腻”,立即跑向该车,要求驾驶员接受检查。果不其然,该驾驶员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51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该车驾驶员没有携带驾驶证和身份证,自称姓胡,并熟练的写下身份证号等信息。但是,民警对其身份信息核实后,发现异常,人像照片不相符,且对家庭其他成员的信息也一无所知。
民警对其耐心教育后,驾驶员最后说出了实情。驾驶员黄某于2019年7月1日因醉酒驾驶,现驾驶证处于被吊销状态,因害怕受到严厉处罚,才谎报其朋友的身份证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黄某面临扣驾照6个月,罚款1000-2000元的处罚;由于其是无证驾驶,民警依法暂扣其驾驶的机动车。
上游新闻记者 徐勤 江北公安分局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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