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重庆市消委会)印发并公布《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工作导则》(以下简称《工作导则》),对全市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引。
据悉,这是全国首个关于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的指导性文件,标志着我国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工作迈出标准化、规范化的一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21〕2号)中明确提出,要“健全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探索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近年来,美容美发、健身、餐饮、教育培训等行业频发预付式消费群体性纠纷,一些经营者采取预付打折、预付低价等方式,诱导、误导消费者办卡或提前预付大量资金后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甚至关门卷款跑路,经营者的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破坏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影响了消费者的消费信心。
重庆市消委会聚焦消费者反映集中、诉求迫切、影响面广的消费维权难点问题,对预付式消费纠纷、群体性投诉、经营者拒绝调解等案件,通过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的方式,切实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重庆市消委会把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工作作为党史学习教育重点调研课题,按照边调研、边试点、边制定规则的思路,开展了一系列的调研工作。2021年6月10日,组织审判专家、法学专家、实务专家、区市场监管局、区消委会以及消费者代表召开了“我为群众办实事”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工作调研座谈会,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在全国消协组织中率先出台了《工作导则》。
同时,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试点工作也取得突破,已有3件法院调解或判决结案的典型案例。江北区消委会支持32名消费者起诉重庆柏汇健身有限公司的预付式消费纠纷案件已由江北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该案通过法院两次调解,32名消费者与经营者达成调解协议,消费者代表于8月23日给重庆市消委会送来“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切实为民解纷办实事”的锦旗。
上游新闻记者 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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