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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天黑看不清?三轮撞人逃逸,交巡警通过酒瓶声破案
10-21 08:28:09 来源:渝北交巡警微信公众号

渝北交巡警微信公众号消息,

在路上发生事故撞人了怎么办?

看不到?赶紧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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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黍要提醒大家的是,

千万别逃逸!

无论是心存侥幸,还是怕承担责任,

逃逸必被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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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晚上19时许,渝北交巡警接到报警称,有一位60多岁的老大爷在国道210茨竹路段被车撞伤了,肇事车已逃跑,不知去向。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伤者阳某送往医院救治,并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

事发时,由于天色已晚,能见度低,附近的监控很模糊,看不清车牌号和驾驶人。事故造成伤者腰部、腿部、手臂被擦伤、多处软组织受损。他称,是一辆红色三轮车将他挂倒在地,被撞时,隐约听到车厢里有很多酒瓶碰撞声响,民警推断:这辆三轮车可能是给茨竹镇的店铺运送酒水的。

锁定目标

随即,民警根据所获线索展开侦查,调取事发路段多处交通监控视频,一帧帧比对;同时走访镇上各个百货店、饭店等;民警从视频和走访中得知当事故发生的时间段经过附近的6辆疑似肇事的三轮车,然后,再根据相关信息,分别进行轨迹比对,最后,发现一家酒水批发门店的三轮车,与肇事车出行时间、经过路段以及运送啤酒的情况基本一致。

经查,该三轮车驾驶员姓刘,居住在茨竹镇某村,当民警询问刘某时,刘某一开始拒不承认,民警向其列出证据后,刘某心理防线崩溃,这才向民警交代了事情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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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刘某交代,当天傍晚19时许,他驾驶三轮车去附近村寨的小卖部送完啤酒,又拉着空酒瓶返回镇上。当时天刚黑,刘某驾车沿左侧快车道行驶,一路上车速较快也没有开启车灯,当其行驶至一个弯道处时,将一名男子刮倒。刘某知道自己撞倒了一个人,以为只是擦碰了一下,天色较黑也无人看见,便抱着侥幸心理,径直驾车离去。谁知,第二天上午,刘某便接到了民警的电话,在证据面前,刘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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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处罚

刘某驾车刮撞行人且逃逸,对该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承担伤者医药费共计5000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规定,刘某构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其将被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同时面临着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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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肇事逃逸

肇事逃逸即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交通肇事逃逸都要承担哪些后果

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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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应当立即报警,切勿企图为了逃避责任而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将承担更严厉的法律后果。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遵纪守法,切勿怀抱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原标题:撞人逃逸,天黑看不清监控!渝北交巡警通过声音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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