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一男子饮酒后,为了赶去给自己的朋友庆生,酒驾摩托车赴宴,结果在渝北松牌路被交巡警当场查获,受到处罚。
10月13日22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溪大队民警在松牌路设卡检查酒驾时,发现一男子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遂对他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4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这名男子姓曹,是一名驻唱歌手。当天21时许,曹某在渝北某餐厅驻唱时,跟几名点歌的客户喝了一杯酒。22时,为了赶往下一场,给另一名朋友庆生,他抱着侥幸心态,酒驾摩托车上路,当行驶至松牌路时就被设卡民警查获。
民警对曹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他处以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交巡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一定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铁律,千万不要心存侥幸,更不要知法犯法,触碰法律底线。一旦触碰,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上游新闻记者 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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