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使用新版生活用燃气表、生活用水表首检合格标志的公告》。
公告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生活用燃气表、生活用水表属于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必须经首次强制检定合格(简称首检合格)后才能使用。首检合格标志是生活用燃气表、生活用水表检定合格准予使用的标志。鉴于重庆现行生活用燃气表、生活用水表的首检合格标志(塑料首检牌)使用时间长,存在基本要素不齐全、检定信息不能溯源、防伪性能差等问题,不能满足现代智慧监管要求。
因此,市市场监管局印制了新版不干胶纸质版首检合格标志代替原塑料首检牌。新标志具备明示计量器具检定信息、防伪造防重复使用、信息采集智能扫码等功能,经抗高低温、交变湿热和防腐蚀、防脱落等测试,使用性能达到相关要求。
全市从2021年12月1日起,授权检定生活用燃气表、生活用水表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停止使用旧版生活用燃气表、生活用水表首检合格标志(塑料首检牌),统一改为使用新版生活用燃气表、生活用水表首检合格标志,未使用新版首检合格标志的生活用燃气表、生活用水表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2021年12月1日前已使用旧版生活用燃气表、生活用水表首检合格标志的燃气表、水表不需更换新首检合格标志,其旧版首检合格标志到期轮换时自动失效。
上游新闻记者 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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