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年迈失能,靠谁来照顾?子女有心无力,该如何解决?
近日,重庆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实施意见》。
按照《意见》,在大渡口区、巴南区、垫江县、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试点的基础上,从2022年1月1日起,重庆市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扩大到全市所有区县。
试点期间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将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参保范围,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优先保障其中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重度残疾人。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能为失能人员及其家庭带来什么帮助?上游新闻记者就此进行了探访。
困境
“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现状亟待破
唐才民今年57岁,在社区巡防队上班。他95岁的老母亲由于眼睛失明并患有老年痴呆症,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专人24小时照顾。
“自从妈妈失能后,我们一家人的生活都改变了。”
唐才民说,母亲现在跟他常住在一起,平日里哥哥姐姐轮流到他家里来陪床看护,负责母亲起居饮食等。这样的日子已持续了近4年。
如今,哥哥姐姐的年龄也越来越大,大家渐渐感觉有些力不从心。
“我是家里的老幺,最大的姐姐今年70岁,最小的哥哥也65岁了,属于典型的‘老人照顾老人’。”
唐才民举了个例子,老人平时穿衣、吃饭、解手都需要人帮忙,光是抱老人上下床每天就要20余次,每次都相当于在搬80斤的重物。对于上了岁数的“高龄儿女”来说,这样的“体力活”让人有些吃不消。
“一人失能,全家失衡。”
唐才民这句话道出了无数失能家庭的压力。
为啥不考虑请护工来照顾老人?
唐才民道出了他的顾虑:“请护工要花不少钱,也怕外人不了解妈的习惯,照顾得不好。”
唐才民透露,他和爱人的工资加起来一个月拿到手才4000元左右,没有多余的钱来请专业的护工,而不专业的护工就算便宜大家也不放心,于是一家人都咬牙挺着。
“妈养我小,我得养她老!”唐才民说。
算账
失能家庭最高可享受1550元/月护理补助
唐才民家的情况并不是特例。
数据显示,重庆60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701.04万人,占常住总人口21.87%;65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547.36万人,占17.08%,排名全国第二。其中,失能老年人约占老年总人口的7.74%,约有54万人。
如何改善失能老人日常护理问题?
从明年开始实施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让失能人员家庭看到了更多的希望。
据了解,明年起我市的“长护险”待遇享受人员,可根据其失能状况、护理需求和家庭情况,自愿选择居家个人护理、居家上门护理、机构集中护理三种服务方式。
其中,选择居家个人护理的“长护险”待遇享受人员,可由本人或监护人指定个体服务人员,提供符合政策规定的护理服务,待遇标准为40元/日•人;选择居家上门护理的“长护险”待遇享受人员,可指定长护机构上门服务,待遇标准为50元/日•人。
举个简单的例子,失能人员老张选择居家个人护理,在获得专业长护人员服务的同时,还可享受最高1240元/月的护理补助;如果他选择居家上门护理,则可享受最高1550元/月的护理补助。
与此同时,近日市医保局还印发了《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和标准暂行办法》,对长护机构和个体服务人员提供的护理服务做出基本规范和要求。《暂行办法》明确,长期护理保险基本护理服务项目分5大类共24项,对各项目的服务频次、服务内容、服务结果等也有具体要求。
换言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一方面从经济上减轻了失能人员家庭的负担,同时也解决了护理人员专业性的问题。对于类似唐才民这样的失能人员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碳。
破局
“长护险”让照护养老行业有了新“门槛”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对于长期居住在养老机构的失能老人来说,也有望相应减少入住费用。
重庆惠源家养老机构负责人贺晓虎介绍,养老机构收费主要包括住宿、伙食和护理三个方面。而护理费用就是根据老人的健康情况来收取。
“简单来说,生活能够自理的老人和完全失能的老人护理费用是不一样的,两者间的差价大概为2000元-3000元不等。”
贺晓虎说,如果失能老人为“长护险”待遇享受人员,选择机构集中护理,每月最高可享受1550元的护理补助,那么养老机构应该相应减少老人的入住费用。
“老人的补助由保险基金来支付给养老机构,我们收取的费用没有变化。但对于失能老人及家庭来说,则实打实地减少了开销。”
在贺晓虎看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还能有效倒逼养老机构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并不是所有的养老机构都能成为长护护理机构。文件明确指出,必须要具备相应的护理资质,还要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定点协议,才能为‘长护险’待遇享受人员提供护理服务。”
贺晓虎说,有了“门槛”,养老机构更要提高自身的竞争力。据他了解,目前行业内不少养老机构都在升级照护培训。随着“长护险”的发展和相关市场的逐步规范,长期护理市场或将得到快速发展,从而带动养老护理等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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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两年
已惠及1043名重度失能患者
2年前,重庆大渡口区、巴南区等4个区县率先开展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究竟效果如何?
12月9日,上游新闻记者从大渡口区医保局获悉,自试点以来,该区累计400余名重度失能人员享受了“长护险”待遇。这些失能人员在协议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饮食照料、排泄照料、行走照料、清洁照料等基本生活护理服务项目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50元/人•日的标准与协议护理机构结算。
巴南区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自该区启动试点以来,“长护险”参保人数已达25.6万人,累计有1043名重度失能患者享受了“长护险”待遇,不仅有效降低了失能人员家庭经济负担,还有助于护理人员提升技能水平、提高护理质量。
据了解,根据《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实施意见》,前期已开展试点的大渡口区、巴南区、垫江县、石柱县,原政策执行到2021年12月31日。上述四区县已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人员,待遇标准从2022年1月1日起按实施意见执行。
上游新闻记者 王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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