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下午,重庆召开了2021年长江禁捕执法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视频会议,发布了重庆打击非法捕捞10大典型案例。上游新闻记者发现,10大典型案例覆盖“捕、运、销、食、造、卖”各环节和“江面、岸上、市场”各区域。
其中,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例4个,非法猎捕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案例1个,“泥鳅党”变相非法捕捞案例1个,非法垂钓案例1个,未经许可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案例1个,虚假宣传案例2个。
上游新闻记者梳理了其中四个典型案例,以提高非法捕捞震慑力。其中,一个跨省非法捕捞,全链条打击抓获犯罪嫌疑人65人;非法捕捞15尾鲟鱼的团伙也被抓捕归案……
“5.18”渝黔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今年5月,两江警方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水产品市场及餐馆涉嫌贩卖非法捕捞渔获物,获悉情况后,两江警方成立专案组,迅速立案侦查。
经查,水产经营户游某联系贵州籍人员在贵州天柱县清水江组织当地渔民以电捕、网捕等方式非法捕捞野生鱼后,游某聘请专人将野生鱼运输回重庆销售,形成了一个横跨渝黔两地、辐射重庆主城的非法捕捞犯罪团伙。
7月18日凌晨3时许,两江警方与贵州省黔东南州警方联合行动,成功破获“5.18”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累计抓获犯罪嫌疑人65人,查获野生渔获物425公斤,查获非法捕捞工具51套、涉案船只12艘、车辆5台,清查涉案店铺36家,成功打掉一个跨省非法捕捞—收购—贩卖—运输—销售—食用的全链条犯罪团伙。
张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0年7月,江北警方接群众举报,从事水产经营的张某、李某租赁仓库涉嫌长期贩卖非法捕捞渔获物。
接报后,江北警方迅速开展案件侦查工作。2020年10月,江北警方获取张某、李某等人邀约广西籍男子蒋某鸥、陈某兴到嘉陵江干流重庆市北碚区流域采用深潜电捕鱼方式实施非法捕捞并共同获利的线索后,立即抽调精干警力开展布控。
12月4日凌晨,江北警方在北碚白沙沱成功收网,将张某、李某、蒋某鸥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当场查获电鱼工具7套,潜水工具3套,作案快艇1艘,作案车辆4辆,渔获物144.21公斤,查封涉案仓库一处。
经深挖,该团伙11月30日至12月4日,共4次在北碚白沙沱及其附近水域进行非法捕捞,渔获物超200公斤。
“2.06”非法猎捕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案
今年2月6日,南岸警方接群众举报,在南岸区哑巴洞码头长江干流水域发现一艘清漂船,船内有12尾野生鲟鱼。
经专业认定,其中9条为长江鲟,1条为西伯利亚鲟,2尾为杂交鲟。该案所涉渔获物为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且数量多,南岸警方第一时间专题研究,联合长航重庆分局迅速成立“2.06”专案组,开展案件侦办工作。
3月17日,南岸警方将吴某刚、蒋某聪等6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经查,今年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吴某刚邀约蒋某聪、刘某、章某、唐某平等人多次采用渔网在长江哑巴洞水域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长江鲟,并将捕获的长江鲟食用。
经深挖,该团伙共计捕获鲟鱼15尾,娃娃鱼1尾,鲤鱼、白鲢、鲫鱼若干,并把捕获的部分渔获物食用。经鉴定,15尾鲟鱼中,10尾是长江鲟(又名达氏鲟),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价值75万元;大鲵1尾,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价值0.3万元。
何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0年12月,荣昌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无业人员何某组织人员在长江江津区古家坨段非法捕捞,并将捕获的长江鱼寄养在一出租屋用于贩卖。
荣昌警方于2020年12月8日成立“12·8”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办工作。
今年2月1日凌晨8时许,专案组兵分9组,奔赴江津、巴南实施抓捕,将何某、李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查扣三无船舶1艘、捕鱼电瓶4个、升压机5个、充电器1个、自制裸线放电竹竿、渔网2副、车辆3台、渔获物140公斤。
犯罪嫌疑人何某等人交代,2020年1月以来,该团伙累计作案30余起,渔获物累计1000余公斤。
上游新闻记者 郭发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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