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市民刘先生在今年国庆期间,订购了一辆新车,之后就为提不到车而发愁。但现在却出现了一个让他更发愁的情况。一下子,来了两辆新车。
刘先生提供了国庆期间的新车订单。在重庆盛联辉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刘先生交纳了定金3000元,定下了一辆瑞虎豪情七座小汽车,约定交付的时间是11月底到12月15日。
订车之后,盼车心切的刘先生便不断催促销售员尽早交付。11月11日,销售员主动提出,目前确实缺车,他可以去申请将定金退还。
随后,刘先生和销售员又多次谈及此事。刘先生反复询问,定金会全退吗?都得到了肯定的答复。
刘先生觉得,退定金这事儿,算是完全敲定了。刘先生说,为退定金的事情,销售员甚至还主动催过自己。
刘先生说,销售员主动提出退定金,而且谈到了随时过去就能够解决的程度,自己反而不急了。
随后,另外的(奇瑞)汽车销售商联系了刘先生,并且提到了一个信息。渝北复盛正在搞促销活动,有现车,价格还低,他就动了心。
刘先生说,当时销售员叫他把合同带上过去,哪知中途另外一家4S店给他打电话,也叫他过去定车。因为刘先生从江津过来赶得急,后一家车商说4点之前要参加活动,又想已经与头一家达成退款协议,就先去参加活动,准备回来再退定金。
很快,刘先生与后一家车商签订了新的定单。12月5号,这第二家销售商通知刘先生,可以接车了。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刘先生才到盛联辉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退还第一次订车的3000元定金。
但销售员却告诉刘先生,新车已经到货,而且没有超过12月15日的交付期限,所以,定金退不了,刘先生需要按照约定提车新车。
销售员解释说,涉及到退款的事情他说了不算数,肯定要给上面的领导申请。而且车到了,严格按合同执行,如果时间到了12月15号都没有车,他们才无条件退款。
一个月前,无车可提,一个月后,却是两家销售商同时通知提车。到底该如何选择,刘先生现在有些懵。同时买两辆吗?他说自己没有那个经济承受能力。
刘先生面临的这道提车选择题,电视机前的您,会作何选择呢?杜江勇律师给出了自己的答案:刘先生完全可以在第二家销售商提走新车。因为第一家销售员的行为已经明示,原有销售合同已经解除。
律师分析认为,第一家虽然有现车了,但要和刘先生重新订立合同,否则不能以原来已经解除的合同的权利义务来要求刘先生提车。因此,刘先生可以放心去第二家公司提车。
销售员表示,自己只是提出退款申请,不算公司的最终决定。对于这一说法,律师认为,双方微信聊天记录所明示出来的含义应以第三方客观理解为准,而不能依据销售员一方的个人主观解释。
杜江涌律师建议,既然第一家公司与刘先生之间的合同已经解除,不退还定金就涉嫌不当得利,刘先生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求助;或者通过司法诉讼,要求销售方全额返还三千元定金。
发稿前刘先生告诉记者,经过两家公司协商,后一家销售商退还了刘先生的3000元定金,同意他继续在第一家公司提车,事情算是解决了。在这里,我们也想提醒大伙儿,关于合同的事情,双方在沟通过程中一定要表述清楚明白,并且及时完善相关手续,以免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王焱宇 王安礼
原标题:一下子要接两辆车? 刘先生直呼“太难了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上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