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获悉,《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公布。
呼和浩特是内蒙古自治区首府,三线城市,房价近年来一路上扬,备受媒体关注。公开材料显示,2018年9月至2019年7月底,当地新房价格同比增速一直高于15%,二手房同比涨幅在全国所有大中城市中已实现8个月连续第一,部分月份涨幅甚至超过新房。此前,呼和浩特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关于配合主管部门开展行业自律自查的通知,对二手房市场进行整顿和规范。
此次《方案》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印发,着重强调要规范房地产市场运行,全力稳房价。其中的一条重要手段就是“差别化限制购房贷款”。
《方案》中明确表示,购买商品住房申请商业贷款的,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购买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购买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办理商业贷款。
《方案》中还对公积金贷款进行了限定。《方案》称,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第二次申请须在第一次公积金贷款还清之日起5年后申请,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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