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27日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从限购、限售、税收调节等方面加码调控。其中明确,落户该市未满5年的,在该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
根据通知,杭州进一步加强住房限售,规定该市限购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公开销售中签率小于或等于10%的,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优先满足无房家庭购房需求的热点商品住房项目,购房人以优先购买方式取得的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同时,杭州规定:落户该市未满5年的,在该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将该市限购范围内住房赠与他人的,赠与人须满3年方可购买限购范围内住房,受赠人家庭须符合杭州市住房限购政策(不含遗赠)。
通知明确,该市限购范围内,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为5年。
此外,杭州还对既有“无房家庭”认定标准进行调整。通知明确,新增一类无房家庭,即2018年4月4日后转让该市限购范围内住房的,在该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可认定为无房家庭。
遵循“房住不炒”,杭州为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政策“打补丁”。通知发布之日起,高层次人才转让该市限购范围内住房的,须在该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方可享受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
据悉,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其不一致的,以该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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