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7月18日消息,最近,温州的一位家长反映,12岁的儿子被幼儿园保安用电棍击打受伤,被吓得小便失禁,但幼儿园方面却没有一句道歉,这让其很气愤,希望为孩子讨个说法。目前,打人保安被处行政拘留13天并罚款600元,涉事幼儿园被责令承担孩子医药费、解聘当事保安,并取消本年度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今天,温州瓯海区教育局发布通报称,7月9日晚,温州瓯海区娄桥实验幼儿园保安在行使职务过程中发生殴打园外小学生(12周岁)一事。事情发生后,娄桥派出所对涉事保安作出13日行政拘留和6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7月17日,当地媒体对此事进行报道。报道中,幼儿园表现出回避和推诿态度,引发媒体和家长的质疑。
在了解和调查此次事情后,瓯海区教育局决定对娄桥实验幼儿园做出如下处理:一是责令幼儿园公开向孩子和家长道歉;二是要求幼儿园承担受伤孩子治疗的医药费;三是要求幼儿园解聘涉事保安;四是取消该幼儿园本年度集体和举办者以及园长各类评优评先资格。瓯海区教育局将引以为鉴,进一步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和保安队伍建设,坚决杜绝类似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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