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晚,鄠邑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警情通报称,1月2日,该局接群众举报:一网民在某微信群内发表不当言论。经查,2021年11月6日,秦某(男,33岁)在“户县馍店”微信群内讨论上涨馒头价格一事,因他人不同意涨价,为发泄不满情绪,使用侮辱性语言发表不当言论。2022年1月2日,孙某(男,30岁)将近2个月前的该段聊天记录录屏转发至多个微信群内,有意误导舆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该局依法对秦某、孙某分别处行政拘留七日。
据@北京青年报此前报道,近日,陕西西安一个名为“西安馒头协会”的微信群,在群聊中商量对馒头涨价,还称西安人是被圈住的猪,每天早早就来我这里排队,撵都撵不走。经调查,该协会未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开展活动,在西安市疫情防控时期,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被认定为非法社会组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予以取缔。
消息来源:鄠邑公安微信公众号、@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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