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济南时报报道,河南南阳的李先生日前在饭店吃饭时买的崂山啤酒中奖,中奖信息显示3元换购青岛原酿500听,但兑换时被商家以活动过期为由拒绝。12月21日,崂山啤酒官方微博回应称,外包装箱体及罐体上有明确解释“凭拉环内‘叁圆换购’字样,可在售点加3元换购青岛原酿500ml罐壹罐”,并表示“我们依然无比感谢消费者善意的建议和提醒,我们将奖励这位消费者500听易拉罐产品”。
表面上看,消费者最终获得了500听啤酒,品牌方也对该抽奖活动作出了具体说明,看似“皆大欢喜”。但评论区的围观群众纷纷表示,感觉自己的9年义务教育白读了:明明外包装上印了“叁元换购青岛原酿500听”的字样,结果官方解释是500ml,1听=1ml?体育老师都不敢这么教语文啊。
实际上,崂山啤酒本次活动的标注中有“中奖率50%”的字样,如此高的中奖率,厂家势必要亏到吐血。无怪乎有网友认为,最大的可能性是外包装印刷失误。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如果经营者向消费者做出承诺,该承诺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且严于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经营者应当按照约定或者承诺履行。而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也就是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啤酒厂商有义务履行对消费者的承诺,但作为格式合同提供方,如果因为印刷问题导致消费者产生错误理解,可以只承担一部分缔约过失赔偿责任,并适度调低赔偿金额。
面临舆情汹涌,解决办法其实摆在眼前:正视问题并积极向公众作出说明,及时调整面向消费者承诺中有认知误区的部分,并与前来兑奖的消费者共同协商解决方案。如此一来,既能平息公众质疑,也能树立有责任和担当的企业形象。
反观崂山啤酒在本次事件中所采取的“顾左右而言他”的策略,难免让公众产生反感:消费者要的是那500听啤酒吗?消费者更想看到的是企业的诚意,以及企业怎样解决具体问题。一次公众质疑既可能给企业带来发展困境,但如果应对得当,也可以使企业成熟。但让企业成熟的绝不是质疑本身,而是质疑背后的反思。
特约评论员 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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