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国家药监局今日(2月15日)发布公告,因存在严重不良反应,决定即日起停止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已上市药品今年3月底前由生产企业召回。
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生产企业名单
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停止生产销售使用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的公告(2019年第9号)》中提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再评价,认为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存在严重不良反应,在我国使用风险大于获益,决定自即日起停止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据了解,此次禁用的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共涉及四种,分别为复方雪胆呋喃唑酮胶囊、呋喃苦参黄连素片、二维呋喃唑酮片、谷海生片。记者上网查看以上4种药物的药品说明书,多用于治疗消化系统炎症。其中,谷海生片用于消化性溃疡等;复方雪胆呋喃唑酮胶囊用于各种便秘以及由于腹腔炎症、肠粘连、肝胆疾病等的胃肠功能紊乱而引起的腹痛、食欲不振等;二维呋喃唑酮片用于胃、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炎;呋喃苦参黄连素片为抗菌消炎药,用于急性菌痢,肠炎等。 国家药监局要求,已上市销售的含呋喃唑酮复方制剂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召回工作应于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召回产品由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陈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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