匡威新推出的1970s帆布鞋受到火热追捧,如今需要配货才能购买。这一做法让很多网友大呼不理解。除了匡威,很多奢侈品牌也实行配货制度,那么,配货制到底合理吗?
供不应求催生“配货制度”
其实,“配货”这个词近年来在消费行业并不陌生。
很多时候,消费者想要买上万元的皮包,就要先多掏一倍的钱搭配首饰、衣服、挂件等其他产品。爱马仕要配货,celine box要配货,gucci蜜蜂包蝴蝶包要配货,lv老花小书包也要配货。这样的奢侈品购物经历,你遭遇过吗?
记者走访多家奢侈品门店得知,在业内,购买与货品成一定比例的其他产品,被称为“配货制度”。这个不成文的规定起源于爱马仕在1986年上市的一款Birkin包。因为过于受欢迎,但工匠的产能却有限,预定该款包的消费者需要等上一两年的时间才能拿货。
对于心急的人而言,还有一种方法能买到包:在购买Birkin之前,先购买价值不菲的其他多个产品,“配货”比例通常介于1:0.5至1:2。“也就是说,如果你想买一个5万元的包,就要先购买几万甚至十几万的其他产品。不同门店、不同品牌,配货额也不同。额度越高,销售分到的奖励也越高。”某奢侈品牌的皮具修复师告诉记者。
奢侈品牌注重对优质顾客的维护和服务,一位在迪拜有过多年奢侈品销售经验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奢侈品牌留有顾客的消费记录,经常逛店消费的会被列入优质顾客名单,销售人员与之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一旦有热门款或限量款到店,则第一时间通知他们。”对于品牌而言,这些忠实顾客既往所有的消费金额,都可以算作“配货额”。
但是,大部分人购买奢侈品是短期一次性消费行为,商品供不应求,官方定价又不得自行更改,因此销售门店会对“配货制度”予以默许,提高购买门槛。配货制度的存在,并得不到官方承认。记者致电爱马仕中国服务中心,接线员回复称:“公司不存在所谓‘配货制度’,对销售人员的个人行为不予评论。”
配货制蔓延至彩妆、数码领域
在奢侈品行业,配货制度暗自成风。迪奥曾有一款印有“WeShouldAllBeFeminists”口号的T恤,一经推出便受到热捧。有网友反映,在香港中环门店,想要买这件T恤,必须再购买店内任意一件单品,或者一次性购买两件该T恤,“单件是不卖的。”
手表品牌劳力士也有配货现象。网友“三大禧福”说:“劳力士的蓝黑圈、蓝天行者等款式,配货额20万。红蓝圈和陶瓷迪,配货额更是达到了30万。”网友“老刘如是说”则称:“劳力士的水鬼和海使款手表,要搭买三块帝陀。”
如今配货制度还蔓延到了彩妆、数码领域。有网友反映,日本彩妆品牌“植村秀”的热门口红,需要搭配卸妆油和眼影才能买到。阿玛尼烂番茄色要配粉底,ysl小金条要你1比1配香水,tf16号要三个打包买,兰蔻那个196也说不单卖。
还有职业摄影师称,佳能高端单反5D2相机刚面世时炙手可热,经销商提出卖一台5D2搭配4台入门级单反450D,都有人接手。
“配货搭售,主要是经销商或直营店为了清除旧存货而衍生的市场行为,被搭售的产品大多为相对冷门或产量多的款式。”一位奢侈品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用热门款或限量款来带动旧款、滞销款的销售,归根到底,为的是换取更多的资金回流。”
遭遇“配货”销售 消费者有权说“不”
不过,相关市场监督执法人员介绍,面对捆绑销售,消费者有权说“不”!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即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捆绑销售违反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若市民遇到捆绑销售或强制搭售,可拨打12315投诉。
而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电子商务法》更是针对“默认搭售”作出了特别说明,《电商法》第十九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综合自重庆购物狂论坛、搜狐新闻、东方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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