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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新增失信“黑名单”超50万条,重庆6家企业“榜上有名”
07-10 09:58:58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商报​

记者从国家公共信用信心中心获悉,日前该中心发布6月新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信息,上月相关部门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失信黑名单信息新增503,149条,其中重庆允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天马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等6家上了“黑榜”。

推送失信黑名单信息超50万条

截至2019年6月底,我国各部门共签署51个联合奖惩备忘录。其中,联合惩戒备忘录43个,联合激励备忘录5个,既包括联合激励又包括联合惩戒的备忘录3个。

根据各领域联合奖惩备忘录规定,相关部门认定并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信息。6月份,相关部门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失信黑名单信息新增503,149条,涉及失信主体455,534个,其中法人及其他组织217,067家,自然人238,467人。6月份退出失信黑名单主体120,480个,其中法人及其他组织24,024家,自然人96,456人。

全国新增1395人限制乘坐飞机、火车

6月新增因符合以上相关文件明确的严重失信行为而限制乘坐火车严重失信人524人,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严重失信人871人。

其中,铁路总公司提供515人,主要涉及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无票乘车、越站(席)乘车且拒不补票,倒卖车票、制贩假票等。

民航局提供862人,主要涉及随身携带或托运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危险品、违禁品和管制物品,强占座位、行李架,违规使用电子设备等等。

证监会提供9人,涉及逾期不履行证券期货行政罚没款缴纳义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逾期不履行公开承诺。将限制乘坐火车高级别席位(包括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座以上座位)和民用航空器。

重庆6企业上重点领域失信“黑名单”

针对法院执行、市场监管、税收征管、进出口、涉金融、医疗秩序等重点领域的失信问题,有关部门通过机制化共享公示失信黑名单信息、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等,加大对重点领域失信问题的惩戒、警示和治理力度。

本月新增失信被执行人信息318,200条,涉及失信主体271,203个,其中法人及其他组织34,655家,自然人236,548人。有关部门将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限制购买不动产及国有产权交易,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限制融资等惩戒措施。

本月新增工商吊销企业180,309家,退出10,498家。有关部门将对吊销企业负责人实施在法定期限内限制担任相关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限制从事相关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等惩戒措施。

本月新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企业2,609家,退出191家。有关部门将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依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法依规限制政府性资金支持,限制出境等惩戒措施。

本月新增海关失信企业65家,退出103家。有关部门将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在一定期限内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依法限制参与工程等招投标,暂停审批与失信企业相关的科技项目等惩戒措施。

本月新增涉金融领域黑名单主体400个,其中法人及其他组织47家,自然人353人。有关部门将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限制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限制发行企业债券及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限制取得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资质,限制获得认证证书等惩戒措施。

本月新增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当事人177人。有关部门将对严重危害医疗秩序的相关失信主体实施限制补贴性资金支持;撤销相关荣誉,取消惩戒对象参加评先评优资格;限制担任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限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限制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惩戒措施。

记者看到,重庆有6家企业上了“黑榜”。其中,涉及严重危害或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联合惩戒对象公告名单包括重庆允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重庆翔昌房产经纪有限公司、重庆鑫贯投资有限公司、重庆亿星之光吉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实益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上均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失信记录较多的重点联合惩戒失信企业公告名单包括重庆天马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新增被列入两个以上领域黑名单的失信企业名单包括重庆满橙至盈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失信风险提示:

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表示,上述公示及公告的失信黑名单,是经有关部门严格按规定和程序认定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希望公众知晓,并在工作生活和经营活动中,注意识别失信主体,慎重选择合作对象,切实防范信用风险。公众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了解合作对象是否被列入失信黑名单,降低因对方失信而可能遭受损失的风险。

公示及公告对象对公示及公告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直接向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存在信息错误的,经认定后,“信用中国”网站和有关部门将及时予以纠正。

失信主体应立即纠正失信行为,履行法定义务。并积极通过公开作出信用承诺、接受信用修复培训等方式进行信用修复,主动改善信用状况,为顺利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创造有利条件。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陈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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