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重庆经济的腾飞,越来越多的港澳台同胞选择来渝投资开办企业。9月23日,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从重庆市市场监管局获悉,针对港澳台同胞,办企业出台了新政策,其身份证明可选择按照专项规定或者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或者选择提供《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无须再进行公证。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称,按照过去相关规定,港澳台地区自然人投资者来内地,投资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手续的时候,需要提交在当地进行过公证和签章转递、查证的身份证明,耗时长、也耗钱。今后,自2019年9月16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港澳台地区自然人投资者来渝投资办理企业(不含常驻代表机构)注册登记时,无须再进行公证,而是可选择按照专项规定或者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或者选择提供《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即可。
这项政策出台后,将为港澳台同胞们在渝的投资发展创造更友善的便利空间,也更有利咱们大重庆的经济发展,可以说是双赢了。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严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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