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值退市”是今年A股市场的一道靓丽风景,继去年底中弘股份成为首家面值退市股之后,今年以来已经有*ST雏鹰、*ST华信、印记传媒、*ST大控、*ST神城5只股票成为面值退市股。而从11月13日起,*ST华业又因为连续20个交易日股价低于面值而被停牌,等待上交所作出最后的退市决定,*ST华业因此有望成为第7家面值退市公司。
按照规定,从股票停牌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内,交易所应就当事公司是否退市作出决定。而在这段时间内,触发退市的公司会有申辩机会。于是,面对即将面临的面值退市厄运,*ST华业公司展开了“最后一搏”,于11月19日向交易所递交了申请豁免退市的相关材料,这在A股市场尚属首例。
基于A股市场对上市公司强大的吸引力,退市是任何一家企业都不愿意选择的事情,企业除了因为合并重组而退市之外,其他途径的退市,上市公司都是尽量避而远之。所以,当退市的厄运降临的时候,相关的公司都会展开一些自救,这都是比较常见的事情。而*ST华业更是将这种自救一直延伸到了最后的关头,即寻求交易所的豁免退市,这种做法当然是可以理解的,同时也是*ST华业的权利,这应该得到市场的尊重。
*ST华业不愿退市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该公司豁免退市的理由却并不成立。从公开的报道来看,*ST华业申请豁免退市,主要有两方面的原由。
一是在*ST华业总经理钟欣看来,*ST华业触发面值退市,很大程度上与规则不完善导致公司受限、侦办保密要求导致市场信息不对等有关。所以公司要申请豁免退市,不想留下任何遗憾。
而钟欣所言的“侦办保密要求导致市场信息不对等”,主要指向公安机关办案过程中的保密要求。由于*ST华业所遭遇的百亿合同诈骗属于全国性特大经济犯罪案件,办案机关追赃过程中,牵涉到诸多保密的需要,这就导致公司不能在履行相关手续之前披露案情进展,进而导致市场投资者对于追赃情况和公司可能出现的应收账款回收进展不能及时掌握。换一个通俗的说法,钟欣在这里强调了公司情况的特殊性。
第二条申请豁免退市的理由是目前公司大部分债权人都已经出具了函件,希望*ST华业不要退市。同时还有很多中小股东给公司发来联名信。
钟欣表示,“债权人和睦、股东很支持、管理层很努力,是*ST华业区别于其他面值退市公司,甚至部分A股问题公司的最大特征。”对于钟欣的这个说法,就显得有些让人摸不着头脑了。债权人和睦跟企业退不退市有什么关系?而股东很支持的说法就更加滑稽了,试问,有哪一家上市公司的股东在面对公司退市的时候,是会支持公司退市的呢?当然是更支持豁免退市了。至于管理层很努力的说法,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有哪一家上市公司会认为自己的管理层是不努力的呢?也正因如此,*ST华业申请豁免退市的理由是没有说服力的。
所以,尽管*ST华业并不想退市,甚至还为此提交了申请豁免退市的相关材料,但退市制度既然是一种制度就应该得到贯彻落实与执行,而不是随随便便地给这个企业豁免,给那个企业开个口子,留个后门之类。若如此,退市制度也就没有必要继续执行下去了。因为对于任何一家企业来说,要想不退市都会有自己的特殊情况与说辞。作为监管者就是严格按制度行事,哪怕目前的一些规则并不完善,但在修改完善之前,这种不完善的规则也需要得到遵守,而不是得到否定。因此,*ST华业豁免退市的先例决不能放行。
在这里需要提醒*ST华业方面的是,退市并不是一个企业的末日。就资本市场来说,企业退市了,还可以重新上市,只要企业符合重新上市的条件即可。而且退市企业的重新上市,在程序上远比IPO上市要简单得多,这也算是对退市企业的一种福利了。
(本文作者皮海洲,知名财经评论家,上游新闻专家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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