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5月16日公告,将中国辉山乳业控股有限公司(06863.HK)置于除牌程序的第三阶段。若至除牌程序的第三阶段结束时(即2019年11月15日),港交所仍未接获可行的复牌建议,该公司的上市地位将予以取消。
港交所公告称,辉山乳业股份自2017年3月24日股价大跌后暂停买卖,以待该公司董事确定该集团的最新财务状况。其后,该公司未能刊发截至2017年3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由于该公司未能遵守《上市规则》第13.24条发行人须拥有足够业务运作或资产的规定,港交所于2018年3月27日按《上市规则》第17项应用指引的规定,将该公司置于除牌程序的第一阶段。
2018年9月27日,港交所将辉山乳业置于除牌程序的第二阶段。该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即除牌程序的第二阶段结束时)仍没有向港交所提供任何复牌建议,因此港交所决定按《上市规则》第17项应用指引的规定,将该公司置于除牌程序的第三阶段。
辉山乳业将有最后六个月的期限提交可行的复牌建议,以证明其符合《上市规则》第13.24条拥有足够业务运作或资产的规定。若至除牌程序的第三阶段结束时(即2019年11月15日),港交所仍未接获可行的复牌建议,该公司的上市地位将予以取消。若该公司被除牌,港交所将另行发出通告。
早在2017年3月,辉山乳业股价闪崩牵出辉山乳业集团背后的债务危机,在此情况下,辉山乳业不得不寻求债务重组。2017年12月,辉山乳业发布公告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接受辉山乳业债权人提出的对该公司两家主要附属公司破产重整的申请,正式启动破产重整程序。然而,辉山乳业的资产重整之路并不顺利。2019年4月,辉山乳业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由于以银行为主的普通债权人与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反对比重超过50%,导致《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八十三家企业重整方案草案》在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被否。
此前的5月8日,辉山乳业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9年5月3日收到港交所发出的函件,港交所决定根据上市规则第17项应用指引将公司列入除牌程序的第三阶段。除牌程序的第三阶段将于2019年5月16日开始,2019年11月15日届满。
根据函件,辉山乳业必须在除牌程序第三阶段届满前至少10个营业日(即2019年11月1日或之前)提交可行的复牌建议,以显示该公司按上市规则相关条例要求拥有足够的业务运作或资产。如果辉山乳业于除牌程序第三阶段届满前没有提交可行的复牌建议,该公司将面临除牌。
根据主板《上市规则》,除牌程序共有三个阶段,若在第三阶段届满时仍未能提交可行的复牌建议,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将会被取消。
据辉山乳业官网介绍,该公司拥有近50万亩苜蓿草及辅助饲料种植基地、年产50万吨奶牛专用精饲料加工厂、超过20万头纯种进口奶牛、82座规模化自营牧场以及6座现代化乳品加工生产基地。辉山乳业产品涵盖婴幼儿配方奶粉、液态奶等多个产品品类。2013年9月,辉山乳业在港交所正式挂牌上市,全球发行额13亿美元。
2019年12月18日联交所宣布,12月23日上午9时起,对辉山乳业的上市地位予以取消。该公司的股份自2017年3月24日起已暂停买卖。
综合金融界、财联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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