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八王议政”到“当众甩杯”,从“浴池梅毒”到“公开互撕”,当当网创始人俞渝和李国庆两口子的权斗,在26日上演到“公开抢章”的章节,剧目环环相扣,没有狗血,只有更狗血。
剧情只有15分钟,李国庆带领四人进入当当网办公室,带走了47枚公章。按照李国庆的说法,是以董事会的名义,“取走”公章,而当当网的回应则是,李国庆带人“抢走”了公章。
“取走”的前提是,李国庆召开的临时股东会“夺权”有效,他当选的董事长这一程序合法合规;“抢走”与之相反,且要承担刑事性质的法律后果。是“取走”还是“抢走”,这事当即就启动了法律程序,当然最后得由法律说了算,吃瓜群众只等瓜熟即可。
不过,从当当网副总裁阚敏26日晚间的回应来看,自当当网私有化之后,就没有设立董事会,而是由俞渝担任执行董事,原因是“决策会更快”;同时,阚敏在回应中还称,李国庆作为持股人,有分红的要求,但作为互联网公司,因为竞争激烈要发展,所以按照惯例,不予分红;而阚敏作为公司副总裁,对于李国庆这个股东与当当网的关系,直接表示:“离开我们,离当当越远越好”。
目前,俞渝持有当当52.23%的股权,李国庆仅持有22.38%。一个是具有绝对表决权的大股东,一个是小股东,从投票权的角度说,俞渝说了算没毛病。但是,股东如果要求成立董事会,有人坚决不成立,则是有违公司法的。虽然这样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高效决策,但这一定是牺牲公平为前提的,因为其他股东,连表达意见的机会都没有。无论从商业伦理还是公司法,都难言合理。
所以这就必然出现第二个问题,小股东希望分红,但是大股东强词夺理式的一句“互联网公司不分红”,就可以让小股东远远站着无可奈何。从投资的逻辑来说,一家公司,一个人拥有股份,既无发言权,又无分红权,那当这个股东的价值和意义是什么?
至于让李国庆“离当当越远越好”,只有俞渝从夫妻的角度可以这么要求李国庆,从法理上说,没有任何公司的个人和股东可以让公司的另一个股东“离得越远越好”,连法律都不能!
总之,当当网权斗,夫妻间的撕横撒泼,不要脸面、没有逻辑,已经到了要多无底线就多无底线的地步,早已证实了什么叫“人间不值得”。不仅如此,双方的争斗,正在朝逾越法律底线的方向急速前进,至少,是否成立董事会、公章谁来掌管、股东有不有权要求分红、股东是不是应该“远离”等等,都牵扯法律,而且可以确定地说,现在,李国庆与俞渝,不是他,就是她,已经越过了红线。
一家好好卖“文化”的公司,感觉好没“文化”。李国庆与俞渝各自会在私下来一声叹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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