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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场外配资提示风险 重庆证监局点名重庆三家机构
2020-05-30 16:49:09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商报

近期,全国多地证监局密集提示场外配资风险,100多家配资平台被列入“黑名单”。

5月28日,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重庆证监局)发布《重庆辖区部分不具备合法证券期货经营业务资质的机构名单(第一批)》,“旺发速配” 、"拾贝赢"  、" 东方红" 在列。

公告显示,根据重庆证监局监测及投资者投诉举报反映的情况,经核实,下列机构未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或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防上当受骗。

这三家机构分别为 “旺发速配”  重庆旺发速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拾贝赢"  重庆太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东方红"  重庆纽旭科技有限公司。

天眼查数据显示,重庆旺发速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4月11日,注册地在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龙山大道300号,注册资本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田俊鹏。

重庆太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7月5日,注册地在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1号,注册资本300万元,法定代表人邓世伟。

重庆纽旭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21日,注册地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柳背桥路4号,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朱小威。

何为场外配资?重庆瑞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介绍,在2019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纪要》)中对其做了定义。场外配资业务主要是指一些P2P公司或者私募类配资公司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搭建起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的融资业务平台,将资金融出方、资金融入方即用资人和券商营业部三方连接起来,配资公司利用计算机软件系统的二级分仓功能将其自有资金或者以较低成本融入的资金出借给用资人,赚取利息收入的行为。

此外,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场外配资不受法律保护。

《纪要》明确,将证券市场的信用交易纳入国家统一监管的范围,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配资业务。

关于场外配资合同的效力,《纪要》明确:“这些场外配资公司所开展的经营活动,本质上属于只有证券公司才能依法开展的融资活动,不仅规避了监管部门对融资融券业务中资金来源、投资标的、杠杆比例等诸多方面的限制,也加剧了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除依法取得融资融券资格的证券公司与客户开展的融资融券业务外,对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与用资人的场外配资合同,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证券法》第142条、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10条的规定,认定为无效。”

在认定配资合同无效的同时,《纪要》还对配资方和用资方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首席记者 刘勇 实习生 闫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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