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年满24岁,就被用人单位指出“超龄”——近日,据媒体报道,生于1998年的应届毕业生何同学,在自己准备入职的企业遇上如此糟心事。去年秋招期间,她通过层层筛选,与中国联通河源分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准备毕业后入职,但是,等到今年要办手续时,对方却以“内部规定”为由,提出何同学24岁的年龄超出了本科应届生年龄上限,要与她解约。除了何同学外,该公司还有6人因同一原因被提出解约。
在何同学看来,签订三方协议之前,企业已经对候选人进行过背调审核,现在突然改口说不合规定,令人非常不解。退一步讲,即便企业真有这样的规定,等到求职季结束才提出解约,也会严重打乱对方的求职进程,相当于“坑”了这些应届毕业生。在当事人的抗议与舆论关注之下,5月27日,广东联通一名客服人员告诉澎湃新闻,目前河源联通已经和涉事大学生进行沟通,消除误会,将按相关约定继续履行协议。
对当事人而言,这是一个相对圆满的结果,中国联通河源分公司知错能改,愿意继续履行协议,也体现出一家大型国企应有的担当。不过,此事虽然在微观层面上得以解决,但其中反映出的招聘乱象,却应得到社会进一步重视,有关部门也应设法杜绝乱象。这不单是为了保障应届毕业生的权益不受损害,也是为了维护就业市场的秩序与公平。
此前,公众对于就业市场上各种或明或暗的年龄限制早已十分熟悉,其中35岁这道“大限”,更是许多职场人士的焦虑来源。对于这种年龄限制,舆论普遍认为并不合理,应当逐渐予以破除。在这种情况下,某些单位竟然变本加厉,进一步在招聘中压低求职者的年龄上限,不仅与促进人才流动、加强职场公平的原则背道而驰,也不利于在当前的就业形势下缓解社会就业压力,为经济大盘注入信心。
中国联通河源分公司为何会定下“本科应届生不得超过24岁”的规定,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只要简单一算,就会发现这条规定并不合理。一般而言,一名学生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大学本科毕业的年龄应为22岁左右,考虑到幼时入学时间差异、中学复读、大学转换专业等特殊情况,有1-2岁的误差也实属正常。用人单位招录应届毕业生,为的是补充新鲜血液。然而,不论以何种标准审视,恐怕都不能说24岁的本科毕业生不够“新鲜”。类似的年龄限制,要么是拍脑袋式的任性决策,要么是存心减招卡人。
早在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就明确要求:“不得对求职者设置性别、民族等条件,招聘高校毕业生,不得以毕业院校、年龄、户籍等作为限制性要求。”这一原则在此后历年都被有关部门坚持强调。任何设立类似门槛的用人单位,都涉嫌违反国家的明文规定,绝不可能得到劳动仲裁机构的支持。
面对此种不公,求职者诉诸法律也好,诉诸舆论也罢,都应坚决争取自己应得的权益。用人单位能自行改正最好,不愿改正的,则应有人社部门的监督等在后面。只要能依照这种模式对用人单位建立一套有效的约束体系,不合理的年龄限制自然会被击破,而这也是有关部门对保障促进就业的职责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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