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第一财经,北京高院刚刚通报了9起涉疫类刑事案件,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二个月至有期徒刑十五年不等刑罚,一万元至四百万元不等罚金。记者注意到,当中涉及北京康佰馨大药房假口罩案,其董事长李东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北京高院通报,在朝阳法院审理的李某1、李某2、罗某某三人销售伪劣产品案中,法院查明,2020年1月21日至2020年1月26日,被告人李某1伙同李某2、罗某某从山东省高密市购进标注 3M“9001”“9001V”“9002V”等字样的口罩50余万只,销售给京、津、冀等地药店或个人,销售金额达420万余元。上述口罩系侵犯3M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经检验机构鉴定,上述口罩过滤效率数据不符合相应的国标要求。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1等三人以低价购进过滤效率不符合(KN90)标准要求,呼气阀气密性数据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假冒3M口罩后进行销售,三人的行为属于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均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三被告人的行为同时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根据从一重罪处断原则,认定为销售伪劣产品罪。
三被告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明知口罩系疫情防控物资且供求关系紧张,仍低价购进过滤效率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口罩进行销售,其行为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妨害疫情防控,应依法严惩。
在共同犯罪中,李某1系主犯,李某2、罗某某系从犯,依法对从犯减轻处罚。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1有期徒刑十五年,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判处李某2有期徒刑十年,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判处罗某某有期徒刑九年,罚金人民币二百五十万元,并追缴三名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三百三十余万元。
此外,在朝阳法院审理的马某诈骗案中,法院查明,2020年2月,被告人马某在北京市朝阳区等地,虚构帮助订购防护服的事实,骗取被害人于某共计人民币519.1万元。在于某催要防护服时,马某采用发送车间制作图、伪造与生产厂家负责人微信聊记录等方式拖延。朝阳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罚金人民币十四万元;责令被告人马某退赔被害人人民币五百一十九万一千元。
在东城法院审理的刘某某诈骗案中,法院查明,2020年1月23日,被告人刘某某以人民币1万余元的价格采购口罩43000余只,后其向所在单位北京市东城区某中心谎称口罩系以单价人民币5元购买,欲骗取该单位人民币20余万元。东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在丰台法院审理的谷某某妨害公务案中,法院查明,2020年4月北京市丰台区某村委会按照政府要求,安排该村村委会副主任樊某带领村委会工作人员及保安员武某某等人在某小区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2020年4月6日21时许,被告人谷某某在未出示出入证、未配合防疫人员查验体温情况下,直接驾驶摩托车闯入丰台区某小区。后谷某某准备离开小区时,因樊某提示其遵守防疫规定而与樊某发生争执,后谷某某殴打武某某面部,造成武某某鼻部挫伤、下唇粘膜破损(经鉴定构成轻微伤)。丰台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谷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原标题:售卖假3M口罩,康佰馨大药房董事长一审获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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