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富 > 正文
国家医保局:9月起,这八类药不再报销
08-03 13:10:21 来源: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消息,国家医保局日前发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明确,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保健药品;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等8类药不再报销,9月1日起施行。

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通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下称《药品目录》)进行管理,符合《药品目录》的药品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办法》规定,八类药不纳入《药品目录》,即不再进行报销,分别是: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保健药品;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因被纳入诊疗项目等原因,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

此外,《办法》还提出,如存药品被有关部门列入负面清单等五种情形,经专家评审后,直接调出《药品目录》,包括被药品监管部门撤销、吊销或者注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被有关部门列入负面清单的药品;综合考虑临床价值、不良反应、药物经济性等因素,经评估认为风险大于收益的药品;通过弄虚作假等违规手段进入《药品目录》的药品;国家规定的应当直接调出的其他情形。

《办法》称,在同治疗领域中,价格或费用明显偏高且没有合理理由的药品;临床价值不确切,可以被更好替代的药品;其他不符合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等条件的药品,经专家评审等规定程序后,也可以调出《药品目录》。

《办法》表示,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

原标题:国家医保局:9月起,这八类药不再报销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举报
  • 头条
  • 重庆
  • 悦读
  • 人物
  • 财富
点击进入频道

本周热榜

汽车

教育

美家

楼市

视频

举报内容
低俗色情 广告 标题党 内容重复 有错别字 排版错误 侵权
获取验证码
请先完成短信验证
取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