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老年人口不断增多,老年人的理财意识也在提升,参与金融消费的老年人越来越多。与此同时老年人的专业金融知识较为缺乏,金融消费风险意识较为薄弱,信息接收渠道较为有限,需要加强金融风险防范。为此,重庆银保监局发布2021年第1号消费提示,提醒广大老年群体:
一、关于购买理财产品
(一)选择正规销售渠道。老年人在购买理财产品时需选择正规持牌机构,在正规营业场所接受金融服务。同时了解营销人员是否具备销售该产品的从业资格,警惕营销人员销售误导。
(二)树立投资风险意识。老年人应树立理性投资理念,不盲听、盲信、盲从,对“高额回报”要警惕,对高息诱惑不盲信,避免因所谓高回报的“投资”误入投资陷阱。老年人要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水平,选择对应风险等级的产品进行投资,避免因盲目追求高收益而选择超过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
(三)保护个人信息和资金安全。要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包括银行卡号、手机号、密码、验证码等;不要点击来源不明的陌生链接,不要扫描陌生二维码等,防范假冒网站、假冒APP,保护资金安全。
(四)关注资金异动情况。在金融机构办理开户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预留真实手机号,建议开通短信通知,方便遇卡内资金变动时能第一时间知晓,如发现卡内资金有异常变动应立即通知银行并报警。
二、关于购买保险产品
(一)切忌贪图小便宜。老年人在选购保险产品时切勿过分在意销售活动的礼品和优惠,更应该仔细了解产品本身内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不要因为礼品和优惠而忽略产品的适用性,最终缺失关键保障。
(二)合理选择保险产品。老年人身体机能随年龄增长逐步下降,在相对健康的情况下,应首要考虑防范疾病风险以及意外风险的产品,对销售人员推荐的其他产品,要认真了解保险责任,充分结合自己的经济情况,考虑缴费周期,不要盲目购买超过自身经济能力的产品。
(三)用好保单“犹豫期”。在收到保险合同后,一般都会有“犹豫期”,如果购买到不合适的产品,可以在“犹豫期”内详细了解保险合同内容,也可以拨打保险公司官方客服电话咨询不清楚的问题,一旦发现与自己投保意向不符等情况,可在“犹豫期”内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即可全额退还所交保费。
(四)认真对待新保单“双录”和回访。根据有关监管规定,人身保险公司须对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等销售渠道的部分产品销售过程进行现场同步录音录像(“双录”),尤其向60周岁(含)以上年龄的投保人销售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时必须进行“双录”;在投保人收到保险合同后须进行回访,内容涉及投保人对保单信息的认知情况以及关键风险的知晓情况。老年人务必认真对待,如实回答,切忌听从销售人员“指示”回答。
(五)如实告知很重要。老年人罹患慢性疾病的概率较大,在投保时,核保要求也相对严格,但一定不能心存侥幸,刻意隐瞒既往病史,否则,可能日后被保险公司拒赔、解除合同或不退还保费等。
(六)拒绝任何代签行为。投保时切记要在核对所有信息后本人亲笔签名,包括亲笔抄录风险提示等内容,特别是当被保险人是自己子女时,一定要子女完全知情并由子女亲笔签名,杜绝一切形式的代签名。
三、关于防范金融诈骗
(一)警惕“六个凡是”
凡是自称公检法要求汇款,都是诈骗。凡是让你汇款到“安全账户”的,都是诈骗。凡是通知中奖、领取补贴要你先交钱的,都是诈骗。凡是通知家属出事要汇款的,都是诈骗。凡是电话中索要银行信息及短信验证码的,都是诈骗。凡是让你开通网银接受检查的,都是诈骗。
(二)做到“六个一律”
接到陌生电话,只要谈到银行卡,一律挂掉。谈到中奖,一律挂掉。谈到“电话转接公安局、法院”,一律挂掉。所有短信,但凡让点击链接,一律删除。微信里不认识的人发来链接,一律不点。提到“安全账户”的,一律是诈骗。
(三)牢记“三个切莫”
切莫贪图小恩小惠,警惕虚假金融产品宣传,不给犯罪分子行骗的机会。切莫相信一夜暴富,投资要走正规渠道,在正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防范非法集资和投资陷阱。切莫疏于与家人沟通,遇事多与家人商量,有疑问及时向子女求助,识别金融骗局,远离非法金融活动。
(四)知晓“三个务必”
务必知晓只要按时还清贷款,就不会影响个人征信。务必知晓个人征信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统一管理,无论是银行还是个人都无权删除和修改。务必知晓凡是自称能消除不良征信记录的来电都是虚假征信诈骗,切勿向行骗方进行任何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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