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市检察院)与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消委会)联合印发《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做好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把涉及未成年人消费合法权益的民事公益诉讼纳入了合作范围,这在全国检察机关和消费者组织合作开展民事公益诉讼中尚属首次。
《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强化各级检察机关与消委会的沟通协作,切实提升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特别是涉及未成年人消费合法权益民事公益诉讼的工作实效,有效保护未成年人消费合法权益,维护消费领域的社会公共利益。
《意见》要求,一是建立对口联系机制,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工作无缝衔接;三是建立办案协助机制,加强支持配合;四是建立诉讼衔接机制,明确案件移交程序,提升工作实效;五是建立资源共享机制,优化资源整合;六是建立联合宣传机制,扩大社会影响力。
“目前,我们市消委会在检察机关的支持下,已提起了全市首例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市消委会秘书长谷丹说,下一步,将与检察机关开展深入合作,在未成年人消费权益方面,聚焦网络游戏,儿童玩具、服装不合格,校园周边售卖的“五毛”食品等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权益方面,加强与检察机关互通有无,形成消费维权的社会共治合力。
上游新闻记者 严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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