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重庆市财政局消息,近日,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有关规定,经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联合审核,重庆市红十字会等16家群众团体获得2021-202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据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有效期三年。在2021-2023年期间,企业或个人向这16家公益性群众团体提供慈善捐赠的,享受税前扣除。其中,企业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准予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记者注意到,这16家群众团体分别为重庆市红十字会、巫溪县红十字会、重庆市沙坪坝区红十字会、丰都县红十字会、重庆市荣昌区红十字会、重庆市涪陵区红十字会、重庆市开州区红十字会、重庆市武隆区红十字会、垫江县红十字会、重庆市梁平区红十字会、重庆市南川区红十字会、忠县红十字会、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红十字会、重庆市黔江区红十字会、奉节县红十字会、重庆市巴南区红十字会。
上游新闻记者 孙琼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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