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消息,美东时间周四,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通过了修正案,最终确定了《外国公司问责法案》(Holding Foreign Companies Accountable Act,简称HFCAA)的实施规则。
这份法案要求在美上市的外国公司向SEC提交文件,证明该公司不受外国政府拥有或掌控,并要求这些企业遵守美国上市公司会计师监督委员会(PCAOB)的审计标准。修正案还要求外国发行人在其年度报告中为自己及其任何合并的外国经营实体提供某些额外的披露。
该法案称,如果外国上市公司连续三年未能提交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所要求的报告,允许SEC将其从交易所摘牌。
HFCAA最早于2019年3月被提出,旨在要求外国证券发行人确定其不受外国政府拥有或掌控,并要求在美国上市的外国企业遵守美国上市公司会计师监督委员会的审计标准,否则面临潜在的退市后果。2020年12月,美国国会通过HFCAA,并在美国前总统特朗普签署后正式生效。
2021年3月,美国SEC通过了实施《控股外国公司问责法》(HFCAA)的临时最终规则。2021年12月2日,SEC发布修正案,最终确定临时最终规则,为HFCAA的实施建立了框架。
“我们在我们的证券制度中有一个基本的协议,这是国会在两党基础上根据2002年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达成的。如果你想在美国发行公共证券,审计你账簿的公司必须接受PCAOB的检查。”SEC主席盖里·詹斯勒(Gary Gensler)在一份声明中说。
詹斯勒指出:“这一最终规则进一步强化了国会的授权,触及了SEC保护投资者使命的核心。委员会和PCAOB将继续合作,确保进入美国资本市场的外国公司的审计机构遵守我们的规则。我们希望外国政府能够与PCAOB合作,采取行动使之成为可能。””
最终敲定的规则将允许投资者识别出那些不允许PCAOB检查其审计底稿的在美上市外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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