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生态环保部发布官方消息称,5月11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向安徽省反馈了“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情况。
5月13日,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梳理反馈情况发现,督察组虽然肯定了安徽省的整改情况,但仍对包括巢湖风景区、扬子鳄保护区违规违建、污染环境等问题再次点名通报。
▲扬子鳄保护区双坑片区被侵占现状图(红线为核心区、绿线为实验区)。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
通报指出,芜湖市及无为县对境内铜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排查清理不彻底,仅对第一轮督察指出的违建项目进行取缔,而对侵占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约1000亩的五洲农业生态园没有清理。安庆市对江豚自然保护区缺乏监督管理,于2015年11月至2017年6月期间,3次违规对安庆市江豚自然保护区进行调整,为开发建设让路,导致江豚栖息地不断“瘦身”。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督查通报中,巢湖风景区的别墅违建以及扬子鳄保护区保护问题,再次被督察组点名。
督察组表示,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巢湖市及合肥市巢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漠视整改要求,对整改期间风景名胜区高速云水湾项目违反国家《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顶风建设14栋别墅等房地产开发行为未予制止,边改边建,违法建筑至“回头看”时已基本建成。
在扬子鳄保护方面,督察组更是将其作为典型案例进行了详细通报。2018年11月14日至17日,督察组对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现场督察发现,扬子鳄保护区双坑片区约602公顷被泾县开发区侵占,扬子鳄栖息地受到破坏。安徽省林业厅作为扬子鳄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和直接管理单位,一直遮掩隐瞒违法事实,导致保护区被破坏问题久拖不决。
按规定,安徽省委、省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上游新闻记者 时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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