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一老师因体罚两名逃课学生被学校及当地教育部门重罚,事情曝光后引发社会关注。
7月11日,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从五莲县教育主管部门获悉,追加处理决定公布后,舆论认为不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信用“黑名单”等处理过重。五莲县教育主管部门对此作出解释:此处理决定不等于将这名教师开除,纳入信用信息评价系统“黑名单”是指社会信用等级降级,5年内不得参加评先树优。
学生逃课遭体罚 身体多处红肿
五莲县教育主管部门通报称,4月29日下午,五莲二中2名初三学生上课迟到,被班主任老师杨某责令到教室门口反省,后两人离开到操场,被老师杨某发现后叫回。在教学楼楼道内,杨某让学生蹲在地上,用课本抽打、脚踢等方式实施体罚、批评教育十多分钟。之后,学生李某家长到校发现孩子脸部、颈部、腿部等多处红肿,随即报警。
辖区派出所迅速出警,依法调查,开展相关工作。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教师实施体罚学生的行为,应由教育部门处分。对此,派出所与教育部门进行了沟通,移交教育部门处理。
学校方面经调查研究,对杨某作出停职一个月;向当事学生和家长赔礼道歉,向学校书面检查;承担诊疗费;取消评优,师德考核不及格;党内警告、行政记过等处分决定。同时,该学校校长也主动承担管理责任,在学校办公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并扣罚一个季度职级薪酬。
▲五莲县教育和体育局作出的处罚决定。
老师被纳入信用“黑名单”
对这一处理决定,学生家长表示不服,认为教师体罚殴打学生下手太重,已越过了正规管教学生的底线,按照相关法规应从严处理。教师杨某也对自己一时冲动、作出体罚学生的举动十分后悔。
五莲县教育主管部门认为,该教师尽管出于管教学生之目的,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无视国家教育法规及上级三令五申严禁体罚学生的有关规定,公然体罚学生,对学生身心造成伤害,应严肃处理。因此依据相关规定,对教师杨某作出追加处理:扣发其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奖励性绩效工资;责成杨某所在学校2019新学年不再与其签订《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将杨某自2019年7月纳入五莲县信用信息评价系统“黑名单”。
“黑名单”是指5年内不得参加评先树优
追加处理决定公布后,舆论认为不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信用“黑名单”等处理过重。五莲县教育主管部门对此作出解释:教师杨某所犯过错需要严肃处理,但还达不到需将其开除的境地。此处理决定不等于将这名教师开除,其可以重新竞聘县内其他学校岗位。纳入信用信息评价系统“黑名单”是指社会信用等级降级,5年内不得参加评先树优。
五莲县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体罚学生为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任何教师违反此禁令都将受到严肃处理。
上游新闻见习记者 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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