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至21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陕西榆林市委原书记胡志强受贿一案。西安市中院公布的庭审照片中,胡志强面色凝重,衣着有些凌乱,头发变的花白。
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获得的《起诉书》显示,2003年至2017年,被告人胡志强利用其担任咸阳市副市长、咸阳市委副书记、陕西省政府副秘书长、榆林市市长、榆林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多家企业和个人在项目审批、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起诉书》显示,胡志强本人或通过其配偶、亲属非法收受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5381.8335万元、美元544万元、欧元98.6万元、港币100万元、英镑1万元,另有黄金制品3380克(价值人民币147.13万元)、宝马汽车一部(价值人民币72.3万元)、奔驰汽车一部(价值人民币69.8万元)、王西京书画作品一幅(价值人民币29万元)、茅台酒10箱(价值人民币24万元)、中央空调一套(价值人民币4万元)。
上游新闻记者按现行汇率计算,上述总额折合人民币超过一亿元。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胡志强案共涉及56家企业和个人。其中,除一人被指是胡志强涉嫌索贿外,其余22家企业负责人和33名领导干部均向胡志强行贿。
▲胡志强受审。图片来源: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西省原省委书记之子,挂职咸阳就数次受贿
胡志强出生于1963年10月,山西长治人,是山西原省委书记胡富国之子。
1988年9月,胡志强从北京财贸学院工商行政管理专业毕业后,进入国家工商管理局企业司企业处、外资处工作。1993年3月,胡志强调任华晋焦煤公司办公室任副主任、总经理助理,期间还挂职山东省牟平县副县长。1996年4月,胡志强出任神华集团公司实业开发部副经理兼项目处处长,两年后升任实业开发部经理。
2001年11月,37岁的胡志强来到陕西,开启在陕西将近17年的仕途之路。
多名与胡志强有过接触的人告诉上游新闻记者,胡志强为人随和、低调,“像个好好先生”,脸上总挂着笑,很少见他骂过人,跟什么人都能聊几句。
胡志强的履历显示,其在陕西分为三个阶段,咸阳、陕西省政府、榆林。其中,胡志强榆林时间最长,近9年里,他的职务从市长晋升到市委书记。
《起诉书》显示,胡志强这三个阶段均被指存在受贿行为,大多数发生于榆林在任期间。
2001年11月,胡志强开始挂职咸阳市委常委、副市长等职务,有两家企业行贿与其在咸阳工作有关。
2003年至2005年,胡志强利用其担任咸阳市副市长、咸阳市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陕西丽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引进和推进“人人乐”超市项目、协调银行贷款等方面提供帮助。2009至2011年,胡志强通过妻子,先后三次以银行转账形式,共计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郁鹏给予的人民币800万元。
陕西丽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咸阳市知名企业,上游新闻记者通过企查查获悉,该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
胡志强在咸阳挂职4年,2005年11月调任陕西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直到2008年2月职务再次发生变动。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至2013年,胡志强利用其担任咸阳市副市长、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榆林市长、榆林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廉欢胜承揽绿化工程、装修工程、道路施工工程等事项提供帮助。2010年至2016年,其本人或通过妻子,先后十一次共计收受廉欢胜给予的人民币10万元和美元84万元。
▲庭审现场。图片来源: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人代会驻地成受贿地点,首富高乃则行贿最多
2008年2月,胡志强来到榆林,历任代市长、市长,2011年升任榆林市委书记。
榆林市有着丰富的煤炭资源,2002至2012年是煤炭的“黄金十年”。胡志强担任榆林的主要领导时,正赶上“黄金十年”的高峰期。据官方数据显示,榆林GDP增速连续七年保持全省第一,人均GDP达到4360美元。
也是在此期间,胡志强成为了一些企业围猎的目标。
《起诉书》显示,无论是胡志强在西安的家,还是在山西省政府家属院、宾馆、医院、办公室,甚至是陕西省人代会驻地,都成为一些企业向其行贿的场所。
这些企业向其行贿的目的多是为了土地开发、承揽项目、煤炭资源整合审批、协调建设资金等方面寻求帮助。
2008年上半年,榆林市绿生园生态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王亚东及其妻为餐厅推迟拆迁得到帮助。2008年7月,胡志强通过妻子收受人民币21.528万元。
2009年至2012年,在陕西省人代会榆林代表团驻处,胡志强先后四次共计收受榆林市文昌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文堂给予的10万美元。
2010年至2012年,在山西省政府家属院、北京协和医院病房等地,胡志强先后四次共计收受陕西德远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同心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韩虎威给予的2万美元、10万欧元。
2007年8月和2011年底,在西安家中、西安香格里拉酒店,胡志强先后两次共计收受陕西华利电气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高生给予的价值人民币4万元的中央空调一套、10万美元。
2009年至2011年,在榆林市政府办公室,胡志强先后三次共计收受榆林胜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高仲胜给予的1万英磅和20万美元、人民币2万元和价值人民币29万元的王西京书画作品一幅。
胡志强受贿案中,行贿数额最多的是陕西兴茂侏罗纪煤业镁电(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乃则。高乃则曾是陕西首富,先后在胡润慈善排行榜上位列第91位、第85位、第15位,2011年福布斯中国富豪榜第198位。
《起诉书》显示,2008年至2011年,胡志强利用职务便利在煤炭资源整合审批、3052化工项目顺利进行、协调建设银行榆林分行筹集资金等方面为高乃则提供帮助。2008年至2011年,胡志强先后八次在榆林市政府办公室、榆林市金龙饭店附近等地,共计收受高乃则给予的人民币830万元、24万美元、价值人民币35.65万元的纪念金币一套。
2018年6月12日,胡志强落马。两天后的6月14日,陕西前首富高乃则在西安被相关部门带走调查。
▲落马前的胡志强。图源于网络
胡志强卖官,33名官员送钱送茅台
一些企业开始向胡志强靠拢、寻求帮助的同时,当地还有一批官员也开始拿着钱找到胡志强,寻求职务上的升迁。
上游新闻记者梳理发现,从2008年2月,胡志强到榆林任职后,共有33名官员为了寻求职务变动曾给过他钱,甚至有人为了送钱,跑到了胡志强在北京的家里。
榆林市佳县原县委书记辛耀峰便是最早开始送钱的官员之一。辛耀峰原系榆林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在政治上“蓄意攀附”胡志强,进行金钱和感情投资,以期望在职务晋升上得到胡志强的关照。2008年至2016年,胡志强或其妻子先后二十六次收受辛耀峰共计人民币23万元、美元19万元。2011年6月,在胡志强的关照下,辛耀峰如愿当上府谷县县长。
2013年5月,时任府谷县委书记调离,辛耀峰有了接任县委书记的想法。辛耀峰当官心切,就找到两个企业老板筹集了695万资金买官不成反被骗。2019年7月5日,西安市中院公开宣判辛耀峰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辛耀峰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二百万元。
2014年春节和2015年春节,胡志强先后两次共计收受榆林市米脂县委原副书记刘焕给予的价值人民币24万元的茅台酒10箱。2016年,胡志强为刘焕职务调整提供了帮助。2019年5月14日,汉中市中院审理了刘焕犯受贿罪一案。公诉机关指控刘焕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款共计62万元。
2011年至2015年,胡志强先后四次共计收受榆林市横山区原区长周建国给予的美元12万元、价值人民币78.7万元的黄金制品。2019年4月,咸阳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对周建国作出逮捕决定。
2009年至2017年,胡志强本人或通过妻子,先后十六次共计收受榆林原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党组原书记、原局长张小明给予的人民币48万元、美元22万元。2019年4月,张小明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榆林市下辖1市2区9县,向胡志强行贿的33名领导干部涵盖了榆林市8个市区县主要领导岗位,涉嫌行贿者中还有部分为榆林市各机关原负责人。《起诉书》显示,从2008年至2017年,胡志强在任期间,最初几年向胡行贿的人相对较少,2014年后行贿官员猛增。
▲陕西组织观看胡志强案的警示教育片。图源于网络
“我收受那么多钱财,给自己量刑用了”
2017年,有商人开始实名举报胡志强“巨额受贿,大搞封建迷信,借佛敛财,买官卖官”。
2017年4月,胡志强突然被调离工作9年的榆林,转任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一时间,胡志强将“落马”的传闻在当地开始传开。
2018年12月,陕西省纪委监委对胡志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此后在通报中,出现了“搞政治攀附”的内容。
媒体报道称,2014年山西一寺庙重修,门口有块功德碑,该功德碑刻有大量榆林官员及商人的名字。
榆林市能源集团原董事长王荣泽便在其中。
胡志强案《起诉书》显示,2011年底,胡志强曾向王荣泽索要人民币200万元,王荣泽安排下属企业有关人员将200万元通过其司机转交给胡志强。
上游新闻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胡志强曾表示不知情,据说司机拿了钱后,相关部门再去调查,司机已不知去向。
2016年,王荣泽受贿案经一审、二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万元。
《起诉书》显示,府谷县、神木市、佳县、榆阳区为胡志强落马之后,官员被立案调查的重灾区。
以府谷县为例,原县委书记张惠荣和原县长辛耀峰记先后落马,县政协主席白雪梅被立案调查。
在《蜕变的灵魂——榆林市委原书记胡志强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录》片中,胡志强忏悔说,“我收受那么多的钱财,不知道怎么去花,最终成了法庭的证物,给自己量刑用了……”
上游新闻记者(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注意到,《起诉书》显示,胡志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监察机关已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并主动交代了尚未掌握的其它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悔过表现,部分涉案赃款赃物已追缴。
上游新闻记者 贾晨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