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自己的清白,现年74岁的河北保定人杨鹏祥一直在申诉。近日,这起发生在他身上已经30年的案件,经检方认定,还了他的清白。
30年前的1989年,河北保定的杨鹏祥因涉嫌包庇其妻子李锦慧贪污罪,被保定原南市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检方鉴于杨鹏祥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态度较好,1991年以包庇罪免予起诉。
▲杨鹏祥收到保定市莲池区检察院11月14日做出的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其申诉30年终获清白。受访者供图
然而在1993年,原南市区人民法院以李锦慧犯偷税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随后,李锦慧、杨鹏祥开始了漫长的申诉之路。
11月24日,杨鹏祥告诉上游新闻(爆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他近日收到了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编号为保莲检控刑申复决[2019]2号的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该决定书显示,原免予起诉书认定的杨鹏祥的包庇行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决定,撤销保定市原南市区人民检察院保南经免字(1991)字第3号免予起诉书。
上游新闻记者获悉,1991年3月15日,保定市南市区人民检察院以保南经免字第3号免予起诉书,认定杨鹏祥掩盖其妻子李锦慧贪污罪的行为构成包庇罪:“在本院对其妻李锦慧进行拘传时,李将四万元交给被告杨鹏祥,其中二万五千元是李锦慧贪污的公款。杨鹏祥把此款交到所在公司孟建国处,达到了隐匿赃款的目的。”于是,将这四万元视为李锦慧贪污的“赃款”予以收缴。
▲河北省保定市原南市区检察院1991年发出的免予起诉书,认定杨鹏祥掩盖其妻李锦慧贪污罪的行为构成包庇罪。受访者供图
随着案情的推进,李锦慧被保定市南市区人民法院以偷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保莲检控刑申复决[2019]2号的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认定:法院判决书没有认定李锦慧犯有贪污罪。
“由此可见,法院对李锦慧并没有判处贪污罪,且并没有判处收缴财产。本案中申诉人杨鹏祥构成包庇罪应以李锦慧的贪污成立为前提,‘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包庇罪是下游犯罪,既然上游犯罪不存在,何以认定杨鹏祥以隐匿赃款为目的而构成包庇罪?”李锦慧、杨鹏祥的代理律师王学强接受上游新闻记者采访时说。
据了解,今年74岁的杨鹏祥因涉嫌包庇罪,被关押在满城县看守所近半年(1989年2月3日至同年7月6日),案发前他是保定市审计局干部,“因此被免去行政职务,毁掉了政治前途。”
从1989年至今,案件整整过去了30年。30年来,李锦慧、杨鹏祥一直在为自己背负的罪名进行申诉。当年南市区人民检察院从李锦慧家里扣押的共计20余万元的数张存折和酒等财物,多年来一直没有依法返还,李锦慧和杨鹏祥仍在申诉。
上游新闻记者 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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