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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红十字会公示文件疑泄露志愿者个人信息 回应:将立即撤下
04-29 16:45:52 来源:上游新闻

近日,有网友爆料称,山东省青岛市红十字会在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申报公示内容中,显示了志愿者身份证号完整信息,或将被不法分子看到并利用。

4月29日,青岛市红十字会一工作人员接受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采访时表示,已接到反馈,将立即撤下相关信息。

▲青岛市红十字会对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申报公示内容,显示了身份证号等个人隐私信息。图片/青岛红十字会官网截图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许浩律师表示,有关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身份证号码涉嫌构成侵害个人隐私。

上游新闻记者登录青岛市红十字会官方网站发现,3月23日,青岛市红十字会官方网站发布了一条《2018-2019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申报公示》。

记者分别点击“各区市红会统计2018-2019全国无偿献血志愿服务表彰情况”“市中心血站统计2018-2019全国无偿献血志愿服务表彰情况”后,下载了两个文档;打开后发现,表格中信息包括除了姓名、性别、职务、出生日期外,还有志愿者证号、身份证号码、志愿服务服务累计时间、志愿服务累计时间、申请奖项、志愿者累计服务年限。除极少数几人外没有登记身份证号外,近400人的身份证号码被完整公示出来。

▲3月23日,青岛红十字会官方网站“博爱人间”在公告栏发布《2018-2019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申报公示》,引发争议。图片/青岛红十字会官网截图

4月29日下午,上游新闻记者致电青岛市红十字会。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已收到相关反馈,将立即撤下相关信息。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表示,根据《居民身份证法》规定,有关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红十字会在申报公示中有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义务。若确因需必须公开,可仅公开姓名等基本信息,对于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等信息若未经公民个人同意一般不应轻易公开。

许浩还表示,公民名誉权受法律保护,《侵权责任法》规定,侵害隐私权承担侵权责任。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和电话号码构成侵害个人隐私。

上游新闻记者  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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