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宁夏彭阳县法院对金宝山等13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公开宣判。
被告人金宝山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拘禁等8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依法追缴违法犯罪所得1792.142万元。
上游新闻此前报道《宁夏涉黑案主犯魔幻人生:校园抢劫能毕业、保外就医能娶妻、出狱进国企能提干》显示,该案因主犯金宝山早年一段不一样的经历,引人关注。
▲金宝山等13人涉黑案一审宣判。图片来源/固原市中院
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获悉,24年前,宁夏固原市发生的一起校园抢劫案曾轰动一时:在宁夏建筑技工学校读书的金宝山,在固原一中学生宿舍内,对20名住校学生实施抢劫。
24年间,金宝山经历人生的大起大落:入狱后,他经历了保外就医,后改判,刑满释放,之后金宝山的入狱经历未再被提起,之后他入职国企、提干,此后又被拘留、重判……
2019年4月,金宝山因涉黑等罪名被批捕。此时,他已是国企固原市市政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如今,他的名字被宁夏自治区扫黑办多次提及,成为当地打黑案件的重点对象之一。
法院审理查明,金宝山在金港小贷公司成立和西兰银酒店用品工程开工后,陆续招揽多名被告人为工作人员,纠集在一起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通过违法犯罪活动,金宝山等人逐渐形成了一定势力影响、具备一定经济基础的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于2016年初步演变为以被告人金宝山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判决书显示,该组织以强行带离、盯人看管、拉闸断电、锁门阻工、聚众静坐、贴身跟随、驱赶从业人员、辱骂滋扰等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虚假诉讼、敲诈勒索、非法侵入住宅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称霸一方,非法聚敛钱财达1700余万元,使金港小贷公司的贷款人和西兰银酒店用品工程的发包人、实际施工人产生恐惧、恐慌,致使合法利益遭到不法侵害的部分被害人不敢举报、控告,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在讨要债务过程中,金宝山等人采用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滋扰、贴身跟随等手段逼迫他人偿还债务,先后对11名被害人进行了非法拘禁,累计非法拘禁时长达696小时,其中被害人马某某被非法拘禁长达10余日;被害人王某某被贴身跟随长达28日,致使被害人无法正常生活、工作。
一审法院认定,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的前后,金宝山及其他被告人有组织地实施犯罪17起、违法事实7起,单独实施犯罪5起、违法事实5起。
判决书显示,其余8名涉黑被告人分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至一年九个月不等刑罚,分别并处罚金15万元至1万元;其余4名涉案被告人分别以抽逃出资等罪名被判处相应刑罚,并处相应罚金。
上游新闻记者 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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