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上海律师张云帆为保护姐姐与妻子,与姐夫发生肢体冲突后被控故意伤害罪一案在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宣判,此前,此案因张云帆妻子麦茜琪通过微博发文寻找目击证人而备受关注。
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从张云帆代理律师处获悉,因犯故意伤害罪,张云帆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因认定张云帆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张云帆家属表示将提出上诉。
▲2月25日,因犯故意伤害罪,张云帆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其家属表示将提出上诉。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律师抱摔姐夫 犯故意伤害罪获刑1年
据上游新闻此前《律师抱摔炒股亏1100万的姐夫被控故意伤害 伤残鉴定被指系当事人“自伤”》报道显示,张云帆姐姐张某瑛2009年与梁某结婚,婚后10多年梁某一直没有工作,全家及梁某父母的开支都是由张某瑛婚前积蓄在支撑。2016年时,梁某称其认识了股市神秘人曹某夫妇,在梁某的一再要求下,张某瑛抛售了自己股票账户中所有股票后,联合自己的积蓄,凑了500万元交给梁某炒股。不久后,梁某称其通过操作曹某夫妇账号不仅把500万元全部亏光,而且还倒欠了曹某夫妇600万元,共计损失1100万元。
2018年9月,曹某夫妇将梁某、张某瑛告上法庭,要求偿还600多万元欠款。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0)沪01民终253号《民事判决书》显示,一审法院认为,张某瑛不应承担曹某夫妇所诉的610万元欠款,该欠款由梁某一人承担。后梁某上诉被法院驳回。2019年1月12日,张某瑛和麦茜琪找到梁某的住处,希望能找到梁某恶意串通转移财产的证据,却引发冲突,为防止妻子和姐姐受到伤害,张云帆将梁某压在地上。张云帆等3人离开后,梁某报警。
张云帆故意伤害案《起诉书》显示,2019年1月12日16时,张云帆为帮助张某瑛抢夺被害人梁某随身物品,徒手控制被害人梁某致双方倒地,后用膝盖顶压被害人梁某胸部致伤。经鉴定,被害人梁某的右侧第3、4、5、6前肋骨骨折等,构成轻伤二级。
2020年10月19日,此案在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检方认为,被告人张云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建议量刑1年6个月。而张云帆辩护律师则认为,张云帆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且梁某的伤势系“自伤”。
2月25日,此案一审宣判,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云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 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根据被告人张云帆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认罪态度等,作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的判决。
▲2019年2月20日,司法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梁某系轻伤二级。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法院认定有主观故意 家属表示上诉
据张云帆家属提供的案发视频显示,事发时,张云帆将姐夫梁某压倒在地,并用膝盖顶在梁某胸部,但没有动手殴打姐夫梁某,待妻子和姐姐离开后,张云帆也起身离开,随后梁某向张云帆等人离开的方向追去。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结合双方提交的证据,张云帆是否构成主观故意,其行为与梁某的伤势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成为此案焦点。
对此,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2020)沪0117刑初1278号《刑事判决书》中提到,视频监控显示是张某瑛先动手抢夺梁某手中的背包,张云帆则上前拉拽梁某,致两人几乎同时倒地,倒地后张云帆立即翻身压制住梁某并骑跨在梁某身上,不让梁某起身,张某瑛、麦茜琪则在旁继续抢夺梁某手里的背包。张云帆应当意识到由此极易造成梁某受伤,却不予避免,仍长时间直接施力于梁某上半身,对梁某进行压制,可见张云帆主观上具有伤害的故意。张云帆及其辩护人提出张云帆压制梁某是为了保护张某瑛及麦茜琪,但在整个过程中,梁某方仅有一人,张云帆方却有三人在场,是张某瑛先动手抢包、张云帆上前拉拽梁某并压制梁某,在张某瑛取得梁某背包后,张云帆仍继续压制梁某,且在视频监控中梁某自始至终未有攻击或反击张云帆方的行为,张云帆当庭也承认其是预先采取防范措施,故对张云帆辩解及其辩护人的意见不予釆纳。
关于被告人张云帆的行为与梁某伤势之间因果关系的问题,法院认为,视频监控、梁某的陈述、证人证言可以互相印证,足以证实张云帆拉拽梁某致双方同时倒地,张云帆起身手脚并用并以骑跨的方式压制梁某在地长达6分多钟,梁某多次挣扎未能起身,张云帆压制梁某的角度、力度、时长均足以使梁某肋骨受伤。其次,司法鉴定意见书及鉴定人出庭作证进一步证实,骨痂的数量和形态与梁某所述的受伤时间及原因能够相互吻合。
再次,结合梁某的陈述与证人证言,以及梁某身高情况及梁某受伤的位置和程度,可以排除梁某的伤势系因扑趴车辆引擎盖拦车所致。现有证据足以认定梁某右侧第3-6前肋骨折的伤势系张云帆的行为所致。张云帆及其辩护人的相关辩解及辩护意见,与查明的事实不符,不予采纳。
对于一审判决结果,张云帆家属表示,结合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张云帆有犯罪行为,将提起上诉。
上游新闻记者 时婷婷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