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媒体针对李亚鹏与泰和友联公司债权纠纷官司的报道引发了舆论的广泛关注。媒体报道称,李亚鹏在与泰和友联的沟通中曾表示,“我们已经无路可走了,你们需要我一个什么样的保障,我给你们一个保障,需要怎样我都可以,需要我跪下、趴下都可以。”
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注意到,该段录音被冠以“李亚鹏回应欠款4000万”的话题标签在持续传播。此后,李亚鹏一方发文称相关音频是被“恶意剪辑、断章取义”。
记者通过知情人士获悉,李亚鹏一方所称的被剪辑录音,是李亚鹏通过其名称为“一号立井”的微信账号于2015年4月17日发出,发布的群聊中有其交易对手泰和友联等人。相关录音在北京朝阳法院庭审中经过质证,真实性获得了司法认可。
▲李亚鹏。图片来源/网络
李亚鹏息影后在丽江从事房产投资
今年3月16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被告李亚鹏、李亚炜(李亚鹏哥哥)向原告北京泰和友联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泰和友联”)支付4000万元及利息。此前一审、二审法院亦均判李亚鹏方败诉。
李亚鹏牵涉的这起案涉4000万元的官司源于2008年。当年,李亚鹏出资450万元与哥哥李亚炜一起成立了丽江雪山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雪山公司”),分别占股90%和9%。2012年,雪山公司以1.635亿元的价格拿下了玉龙雪山脚下一块约408亩的土地,计划开工时间为2013年8月。
2012年1月,雪山公司为了更好地进行项目开发,与泰和友联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泰和友联出资6000万元对雪山公司进行注资,并相应获得10%的股份。合作协议中约定,若项目发生亏损,则由雪山公司原股东李亚鹏等人独立承担;项目实际利润低于财务测算,则要确保泰和友联能获得不低于1亿元的全部权益。
2014年,李亚鹏控股公司的楼盘销售并不如意,雪山公司的财务渐渐陷入困局。2015年4月,李亚鹏突然向泰和友联提出,要将所持有的雪山公司51%的股权,以1.93亿元的价格转让给其他公司,但因泰和友联存在股权的优先购买权,这次交易遭到了泰和友联的反对。随后,李亚鹏方面许诺以4000万元的固定收益,换取泰和友联的同意。
2015年底,泰和友联没有收到李亚鹏方面承诺的回款,随即向法院提出了诉讼。今年3月16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了最新的一审判决。
▲李亚鹏与泰和友联在丽江的案涉项目。图片来源/网络地图
李亚鹏“下跪求饶”录音真实性争议
3月18日,媒体针对李亚鹏与泰和友联公司官司的报道引发了舆论的广泛关注,网络流传的一段录音中,称李亚鹏败诉之后表示,“我们已经无路可走了,你们需要我一个什么样的保障,我给你们一个保障,需要怎样我都可以,需要我跪下、趴下都可以。”当天晚上,李亚鹏方面发文称相关音频是被“恶意剪辑、断章取义”。
3月19日,上游新闻记者联系了李亚鹏方面和泰和友联方面,双方均未对此事作出回应。
该案知情人士告诉上游新闻记者,网传的李亚鹏下跪音频确为其亲口说出,但时间并不是在此次北京朝阳区法院宣判之后。
李亚鹏与泰和友联纠纷案知情人士称,网传的“李亚鹏下跪求饶”音频是李亚鹏通过微信于2015年4月16日以“一号立井”的账号发布于群聊之中,群聊中包括了泰和友联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赵宏,李亚鹏亲口说出的“下跪”等内容,是为了让泰和友联公司尽快同意李亚鹏方引入其他投资者收购其在雪山公司的股份。4月17日,李亚鹏还通过该微信群发布了《承诺书》,承诺给予泰和友联公司4000万元的收益。
上游新闻记者获悉,这段“李亚鹏下跪求饶”音频在朝阳法院审理的债务纠纷中,曾作为证据提交,经过法庭质证之后,法院认可这段录音的真实性,同时认定李亚鹏在签署相关协议时没有受到胁迫。朝阳法院结合其他证据,判定李亚鹏方面支付泰和友联公司4000万元及利息。
上游新闻记者 胡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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