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江苏省常熟市天猫店主孙先生发现,自己拍摄的全店货架商品被另一电商平台的网店盗图——盗用者不仅盗用了孙先生和妻子做模特的产品图,甚至连产品质检报告都被盗用。经查,该盗图网店店主,是孙先生公司的离职员工。
7月5日,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从江苏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因该盗图行为已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混淆行为,并存在无证经营和虚假宣传,涉案商户被罚款5万元。据介绍,这也是市场监管部门对网店跨平台盗图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后处理的全国首例案件。
▲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涉事门店。图片来源/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猫店主孙先生介绍,自家天猫店主要销售商品货架,已经营10年之久。网店使用图片有他和妻子自己当模特拍摄的,也有花钱请人拍摄并制作的。今年4月,他发现自家店铺的图片被其他平台网店“一键搬店”盗用:除产品主图外,商品详情页(装潢)、“某祥”包装图及包装、“某祥”质检报告均被盗用。
孙先生多次找到对方平台维权未果,还遭到侵权店铺要孙先生店铺“陪葬”的威胁。盗图店铺销售量显示,其月销量达9000多单,价值200多万元。
4月9日,孙先生以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商标法》为由,将盗图网店举报到常熟市市场监管局。
据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大队大队长郁志坚介绍,执法人员调查发现,盗图网店人员是孙先生公司的原职工,离职后在其它电商平台开设网店,销售与孙先生相同类型产品。盗图网店在销售产品页面中,多次使用孙先生的原创产品图片,部分产品网页相似度高达90%以上。同时,部分产品图片直接抄袭,孙先生公司的商标也被使用在盗图网店网页中,且不加任何遮掩,出现位置及字体都是一样的。
“盗图网店称,之所以盗图是因为孙先生的店图片拍得好、销量大,好卖,但自己的销量95%都是刷单刷出来的。这种盗图行为直接影响到原创网店主的利益,对消费者在选择上也造成混淆。”郁志坚介绍,对于网店间普遍存在的盗图行为是否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混淆行为,主要看是否造成混淆,引起消费者的误导。
执法人员调查中还发现,盗图商家还存在无照经营和虚假宣传等行为,最终对涉案商家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上游新闻记者 时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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