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红星新闻消息,2.3亿元,中国第一代船王,77年,四代人。
当这些字眼组合在一起时,除了厚重的历史感和风光的过去,谁能想到,还让一个豪门家族陷入了内部纷争。
当2014年4月19日,中国第一代船王陈顺通家族历经77年连续四代对日本的索赔后,终于追索回当年租借“顺丰”轮、“新太平”轮的船舶租金及经济损失。5天后,日本商船三井株式会社将40亿日元(当时约合2.3亿人民币)执行款打到了指定账户,这也宣告震惊世界的“中威船案”画上句号,成为国内首例对日民间索赔案胜诉并且获得赔偿金额最大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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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一件本应是举家欢庆、告慰先祖的喜事,此后却演变成了陈氏家族内部的遗产纠纷。2.3亿人民币赔款的到来,成了撕裂船王家族内部的一把利刃:两起和继承权有关的官司隔了三年仍未结束——
一起诉讼由陈顺通的小儿子陈乾康和两个女儿提起,状告陈顺通大儿子陈洽群的几位子女。
另一起诉讼,则是陈洽群一位并未被家族认可的儿子陈明提起,要求分割赔偿款。
今年5月,曾多次起诉要求确认陈顺通遗嘱无效但被驳回的陈乾康和他两位在美国的姐妹,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通知书。这意味着,船王家族的继承纷争还将继续。
7月13日,红星新闻记者前往上海,追访船王家族成员,揭开2.3亿赔偿款背后的家族隐痛。
陈氏家族多年前的家族合影,如今已经很难再有 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壹
中国船王的遗嘱之争
事情还得从一个世纪前讲起。
作为中国第一代船王的陈顺通可能永远都不会想到,自己闯荡出的一番成就,后来会遭受如此大的“灾难”,甚至导致了家族后人的纠纷。
中国船王官司:
两艘船被日方租用未还
此前多年索赔无果
1895年出生于浙江宁波的陈顺通,14岁时闯荡上海滩,由见习水手成长为一名技艺娴熟的船长。因拯救被军阀追捕的国民党元老张静江,陈被张举荐为国民航运公司经理,为北伐军暗中运送军火。
陈顺通 图据网络
1930年9月1日,陈顺通创立中威轮船公司,成为中国第一家独资海运公司。之后,陈又先后购进“新太平”、“顺丰”、“源长”三艘轮船,其中的“顺丰”号时为中国最大的货轮。中威公司船只总吨位2万吨,陈顺通也成为当时中国第一船王。后来的香港船王、香港前特首董建华的父亲董浩云当时曾是其助手。在上世纪30年代的上海滩,陈顺通曾名噪一时。
发生在船王家族中近一个世纪的对日索赔案,始于1936年。当时,陈顺通代表中威与日本大同海运株式会社在上海签订定期租船合同,将6725吨的“顺丰”与5025吨的“新太平”租给“大同”使用。但一年之后,抗日战争爆发,为响应国民政府堵塞航道防御日本大举进攻的要求,陈顺通将“中威”剩余的两艘货轮“太平”号和“源长”号分别自沉于江阴口与宁波湾航道。而日本“大同”租船期满后,“顺丰”与“新太平”却下落不明。1939年春,陈顺通赴日找到日本大同海运株式会社,对方却告之轮船均被日本军方“依法捕获”。抗战胜利后,陈顺通曾多方求助,并向日方索赔,但都无果。
船王遗嘱纷争
长子继承两船权益
小儿子对此不认可
1949年11月14日,积劳成疾的陈顺通病逝,年仅54岁。这一年,他的大儿子陈洽群30岁,幼子陈乾康14岁,另外三个女儿也尚年轻(原本有四个女儿,长女陈爱丽早年夭折)。几十年后,让他的后人发生纷争的,便是1949年8月8日,病重的陈顺通定下的一份代书遗嘱。
船王陈顺通的家族成员图谱(部分,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这份船王遗嘱显示的内容为:“两轮之权益及应收未收之租金应全部归余子陈洽群继承并征得余妻戴芸香完全同意他人不准发生任何异议”。
船王陈顺通留下的遗嘱成为日后家族成员纷争的导火索 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关于这份遗嘱,陈洽群的孙子陈中威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在祖父陈洽群接过曾祖父的索赔接力棒后,上世纪60年代,在日本打官司时,祖父就曾在日本法院提交过这份遗嘱,作为证据。而他的父亲陈春和伯父陈震在上世纪80年代继续就中威船案在上海海事法院提起诉讼时,这份遗嘱也曾作为一份重要的证据。
但82岁的船王小儿子陈乾康并不认可有遗嘱的存在。
他对红星新闻说,母亲戴芸香是文盲,连名字都不会写,写名字就是画一个十字,如何做遗嘱的见证人?而且,他称在自己的印象中,父亲去世前卧病在床,饭都不怎么吃,那份遗嘱是如何写出来的呢?
陈乾康及儿子陈经纬告诉红星新闻记者,陈顺通那份写于1949年8月8日的遗嘱是代书遗嘱,但代笔人是谁到现在没有查明。陈经纬后来从档案馆里找到一份陈顺通的亲笔书写的文件,文件上陈顺通的签名和遗嘱上的签名并不相似。陈经纬还说,陈洽群在1958年赶赴香港之前,曾在参加上海静安区法院审理的家族里另一起继承纠纷案件时说过,陈顺通没有遗嘱,将来财产由母亲戴芸香继承。“船王怎么会写一份这么粗糙的遗嘱呢?”
争议焦点
长子后辈称继承家族使命
小儿子说此前并没听说
“当时我祖父继承的并不是钱,而是家族的使命。”
在谈到陈顺通当年为何要把追讨索赔的权利留给陈洽群而不是其他子女时,陈中威告诉红星新闻,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陈洽群是陈顺通的长子。他表示,1949年陈顺通过世时,陈洽群三十而立,从传统观念来说,父亲过世后长兄代父。陈洽群当时已经成婚,有好几个孩子。在弟弟妹妹还小的情况下,曾祖父陈顺通对他的期望是很殷切的,这一辈没有完成的使命下一辈要接着去做。
陈中威说,陈顺通去世时家里还是有一些财产的,其他的一些产业都留给了夫人戴芸香。而船案是一个责任,不知道能不能追回来,不知道能追回来多少,所以才把遗愿临终托付给了长子陈洽群。
但陈顺通的小儿子陈乾康则表示,“我从来没有从母亲那里听到过遗嘱的事情,我们这个大家族也从来没有分过家。”陈乾康说,大哥陈洽群去香港21年,每次写信回来他都要读信给母亲听,但信中每每提到对日索赔案的进展,并没有提过遗嘱。他称,大哥陈洽群1979年第一次从香港回到内地,上世纪80年代中风,两位侄子陈震、陈春去上海海事法院继续打官司,追讨此前未了的对日索赔案。
陈乾康说,在一次开庭的旁听中,他才听到有父亲遗嘱一事,他表示:这让他无法接受。
贰
船王家族成员因遗产翻脸
1995年,陈乾康和姐姐陈爱棣、妹妹陈如丽向上海市第一中院起诉包括陈春、陈震等一众亲侄子,要求认定父亲陈顺通生前遗嘱无效,继承陈顺通生前财产权。此时,陈顺通的长子陈洽群已经去世三年。
“接到叔公的起诉书后,父亲拿着那份法律文书待在一个房间大半天不出来,他哭了,他没有想到会被亲叔叔给告了。”陈中威称,从叔叔陈平那里得知此事后,他感受到父亲陈春当时复杂痛苦的心情。
家族官司
导致中威船案官司暂时搁置
这起陈乾康22年前提起的继承权纠纷,在当年一审时,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曾以陈顺通遗嘱形式存在诸多欠缺,内容不尽合法,无充分证据证明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等,认定遗嘱无效。船王家族内部突然而起的纷争,曾让上海海事法院正在审理的中威船案不得不暂时搁置。“当时法院说遗嘱无效,但是中威船案中,其中一个确定陈震、陈春提出索赔主体资格有效的证据,正是陈顺通当年留下的这份遗嘱。”陈中威这样说道。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二审时撤销了一审“认为遗嘱无效”判决,此时已经是1998年,中威船案也是在此后才又重启。
陈洽群后人
小时候大家曾关系亲密
是外人离间了家族成员
尽管如此,家族内部的矛盾已经形成,陈春如今60岁的弟弟陈平,至今对叔叔陈乾康的做法无法释怀。
他对红星新闻说:“这份遗嘱曾经是整个家族都首肯的,父亲在世的时候也没有提出异议,父亲去世后却提出来了。如果遗嘱是伪造的,就不可能启动中威船案的诉讼了。”
陈平说自己1岁时,父亲陈洽群就单身从内地前往香港,他曾长期和叔叔陈乾康住在陈家的上海老宅里,小时候甚至曾经睡一张床,关系非常亲密。在他看来,日本方面为了赢得索赔案官司,才分化家族,甚至利用了叔叔陈乾康,让叔叔成为了一枚棋子。
陈中威告诉红星新闻,祖父陈洽群去世之后,外人离间了原本团结亲密的家族成员。他称,叔公陈乾康原本是一个善良顾家的人,现在却因为此事两家多年不走动不联系,让人唏嘘。
陈乾康一家
那份遗嘱撕裂了整个家族,
怎么能够接受?
而在陈乾康看来,那份遗嘱剥夺了他和母亲姐妹应有的权利,他无法认可。他说,如果不起诉,自己就会丧失更多的权利。
2005年,陈乾康也曾经提出申请,以涉案遗产共同所有人的身份,要求参加在上海海事法院审理当中的中威船案。法院之后回复他,认为原告陈春、陈震是船舶出租人及受指定行使索赔权的人,案件并不涉及除出租人之外的财产所有人以及财产所有权的分割和继承,因此没有接受陈乾康的申请。
一份上海海事法院2010年9月25日的笔录显示,法官当时告诉来访的陈乾康等人,家属之间对陈顺通的财产继承有重大分歧,而陈氏家族财产争议应由地方人民法院管辖。陈乾康的儿子陈经纬告诉红星新闻,父亲之前去海事法院谈话,法院当时也曾提出,希望他们克制家族内部的矛盾。“那份遗嘱撕裂了整个家族,怎么能够接受?”陈经纬这样评价。
陈乾康手持船王父亲陈顺通生前的题字 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和儿子住在一起的陈乾康如今早已搬离了陈氏老宅。虽然与陈平同住在上海,但陈乾康却不知道陈平如今的地址,也不知道对方的电话号码。
在这起纠纷中,陈乾康和两个在美国的姐妹,和大哥陈洽群一家变成了一条河流的两岸,互相对立。
叁
中国船王的遗嘱之争
陈中威认为,陈氏家族这个曾经血浓于水的家族,因为祖父陈洽群的去世才开始有了那道裂痕。但陈乾康认为,心结并非一日而起。
兄弟芥蒂
同为船王之子
命运却迥异
作为船王的后代,陈乾康的童年时代曾衣食无忧。但是14岁遭遇父亲去世,家道中落,大哥陈洽群在1958年为了对日索赔一个人去了香港,陈乾康称:“父亲很多财产当时都在香港,都由大哥接手。”
陈乾康表示,陈洽群刚去香港时,他一直以大哥为傲。对日索赔这件事,一直是陈家的头等大事。多年之后,陈乾康托人在台湾地区的资料馆查到,陈顺通当年留下的租船合同、船舶情况表以及曾计算出来的应收船舶租金等证据都完好保留下来。而1958年,陈洽群去香港地区开始漫长对日索赔路时,也把这些资料带去了香港。“如果大哥那时不去香港,当时是无法索赔的。”
顺丰和新太平两轮当年的船舶国籍证 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陈乾康说,当时陈洽群去了香港后,母亲、弟弟妹妹以及陈洽群的妻儿全部留在内地。“那个时候大哥在香港接手了祖父留下的财产,用祖父留下的钱打官司,每个月会寄生活费回来,但大笔的钱就没有寄回来过。”
多年后,让陈乾康心生芥蒂的其中一个原因,正是同为船王之子,命运却迥异。
他称,大哥陈洽群定居中国香港,承继了父亲当年留下的部分财产。而大哥的后代,如今有的留在中国香港,有的定居日本、中国澳门,而自己一直留在上海,做过不同工作,最后一份工作是在上海静居寺接待外宾,并最终在这里退休,一生平淡无奇。
他说自己记得,父亲陈顺通临终之前,曾说过放心不下未成年的孩子们,想要送他们外出念书。“大哥回来时也曾说以后要带我去香港,但最终并没有实现。”
陈乾康和大哥陈洽群的昔日合影 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陈洽群后人
陈洽群一直给家人寄钱
打官司花了不少钱
“我的祖父是长兄,他是一个很负责任的人。”陈洽群的孙子陈中威并不认可家族间子女的落差是从祖父开始。
他说,曾祖父去世后,很多资金都被冻结在境外,祖父陈洽群在1958年去香港之前,为了支持祖国建设,曾把祖父的一些产业抽调回来,还曾经在上海办过新中国电瓷厂。后来才在政府支持下,一个人去了香港。
“祖父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人,他对家里的照顾关心无时无刻没有停止过。”陈中威说,陈洽群拿到了陈顺通留在香港的财产后,每个月都给上海的陈氏大家庭汇港币,负责生活的开支,这其中也包括陈乾康。他称,当时留在上海的陈家人,大部分都没有工作,靠着每个月汇来的钱,不管是读书还是生活,可以过得很好。“我祖父离开21年,就养了(大家)21年。”
陈中威认为,并不存在陈洽群拿了这些钱在外面生活得更好的说法。他称,为了继续对日索赔,陈洽群离开妻儿母亲多年,跑日本跑了三十几次,在日本打官司从1964年打到1974年,很多钱都花在诉讼上面了。
陈中威说,父亲陈春在世时曾经计算过,陈洽群在日本打官司期间花了大概60万~80万美金。而在陈洽群去世后,陈春接手开始在上海当地的法院起诉日方时,从1988年开始到2014年最终执行完毕,花费也非常多。为了打官司,陈洽群曾经变卖过家里的古董,也曾抵押过香港的房产。“其实轮到我父亲打官司的时候,祖父留下的是一个很大的窟窿。”
一直支持中威船案对日诉讼的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联合会会长童増认识陈春超过20年。他向红星新闻记者证实,陈春多年来一直坚持打官司,到后期在资金上确实开始窘迫,一些朋友也因此提供过一些资金帮助。而陈中威还记得父亲陈春说过的一句话,“很多做事业的都是白手起家,我是从负数开始。”
陈乾康一家
并没见过费用清单
打官司也被排除在外
“可是花了多少钱,应该有一个清单,这个我们并没有看到过。”对此,陈乾康和儿子陈经纬这样说道。
尽管这场家族对日索赔一直由陈洽群及其后代们主要负责,但陈乾康认为自己也是出过力的,只是分工不同而已。
他表示,大哥陈洽群在日本打官司时曾被日方质疑主体资格,日本法院要求开具亲属证明书。在中日建交前的1971年11月,陈乾康曾和母亲戴芸香一起去办了证明陈顺通和陈洽群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并最终通过外交部发函给上海有关方面,将亲属证明关系书认证后转交至日本,证明陈洽群是陈顺通的儿子。“如果当时没有这个公证,当时的官司是打不下去的。”
陈乾康和母亲戴芸香曾为陈洽群在日本打索赔官司申请公证办理亲属证明书 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陈乾康说,在大哥陈洽群在世时,他曾经和大哥提出过希望帮他一起在国内打对日索赔官司,但大哥并没有明确表态。大哥中风之后,他的两位侄子陈震、陈春在国内提起诉讼时,他都是看了报道才知道。这使得他感到疑惑:为什么同为船王后人,自己好像被排除在外了?
“我们本来是以中威轮船公司的名义去告日本方面的,但后来法律上不适合,所以变成了两个自然人,一个陈震一个陈春。结果这个时候叔公走出来说要再加诉讼人,如果是这样,诉讼程序又会再走一遍,时间又会拖长。我父亲当时一直苦口婆心地劝,说打赢之后好商量。”对此,陈中威这样解释道。
如此看来,陈氏家族因为这起对日索赔案件,早就已经有了内部分歧。
2.3亿元和从未被家族承认的儿子
当赔偿金姗姗来迟时,暗藏的矛盾开始不可避免地爆发。
2014年,当2.3亿人民币的赔偿金到账后,陈乾康和两个姐妹再次提起再审申请,要求分割遗产。
与此同时,陈洽群去世前也曾留下遗嘱,曾提到向日本政府索偿成功之所得收益分配,90%要用于恢复先父中威轮船公司及另行独资组成的中威贸易集团公司。除了动用5%成立两个基金会,留给妻子钱德伦1.5%,3%交给二妹陈爱珍主管分配给大妹陈爱棣、弟弟陈乾康、小妹陈如丽三人等,0.5%留给了另外一位女士。
官司再起
另一位后代也要求分割遗产
可是,这份遗嘱也很快引来争议。
陈洽群和夫人钱德伦总共生下了十位子女,此外还和另一位黄姓女士生下一子陈明。1948年出生的陈明如今已近70岁。这位退休工人同样起诉陈洽群的其他子女,要求分割遗产,甚至抵押了房子申请了诉讼保全。“父亲当年去香港时,开始每月都给我们寄200元港币的生活费,父子关系是变不了的。”陈明这样告诉红星新闻记者。
陈明内心也有落差,母亲当年和陈洽群之间因为误会,有很长时间无法联系。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失去了生活来源的他们曾经度日如年,他称母亲甚至一度要靠卖血养家。最终,陈明成了一名无线电厂的工人。在陈洽群尚未回上海之前,他曾无数次去老宅寻找父亲未果。“后来父亲回来和我们见面,说过会补偿我们。”
陈洽群的遗嘱并没有陈明的名字,但当赔偿款来了之后,陈明起诉认为赔偿款属于家庭未经分割的共有财产,作为陈洽群之子,他有权分割。“父亲去世前中风好几年,话都说不出来,如何定下这样的遗嘱?”
陈乾康提出的再审申请没有被上海二中院受理,并最终被上海高院驳回。于是,他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诉。而陈明的起诉,一审被法院驳回,如今二审判决尚未下达。
对此,陈平说,他们相信法律,一切以法院认定为准。
最高法下达了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通知书 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2.3亿尚未分配
一部分因诉讼处于冻结中
一些做公益,需还债务和付律师费
这笔2.3亿的赔偿金到底会如何使用、分配?
陈中威说,按照祖父陈洽群生前遗嘱,就是90%要用于恢复祖业,运营公司,这样陈氏家族成员的利益也能持续保证。“我父亲生前经常这么说:如果要分家,这个家就分裂了。”陈中威说,祖父的遗嘱里并没有写儿子们的名字,却写上了兄弟姐妹的名字。
如今,这笔赔偿款一部分因为诉讼尚在冻结中,由伯父陈震监督使用。此前,也拿出一部分做公益。陈平还表示,打了那么多年的官司,拖欠的一些债务和律师费都需要偿还支付。
不过,陈乾康的想法,仍然和陈洽群一家不同。
他认为大哥订这份遗嘱时,母亲戴芸香并没有去世,当时遗嘱上连母亲的名字都没有提,而且订立遗嘱时,他们一家也不在场。“我就只是希望父亲留下的遗产,要分就全部一起分,并不是分两艘轮船的赔偿,应该要在家族子女之间按照继承法公平、公正地分配。”
尾声
曾经和睦 期待和解
这个从来没有正式分过家的中国船王家族,曾经很和睦。
这个家族里的很多成员,户口地址都写的是延安中路913弄的一处老宅。这个里弄里曾经住过不少名人,其中也包括船王陈顺通的后人们。
▲陈氏家族的上海老宅 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在陈乾康年轻的时候,他曾经带着年纪和自己差别不大的侄子陈春、陈震、陈平玩各种新鲜有趣的游戏,教他们弹吉他,带他们参加过舞会。当年,陈洽群返回上海之时,还和弟弟陈乾康一家留下数张亲密合影。陈乾康儿子陈经纬的名字,也是陈洽群所取。
如今,这所带着老上海味道的老宅依然保存完好,但陈氏家族的后人们却已经关系不再。分歧导致曾是一脉相承的船王后人,如今靠打官司来沟通,就连回宁波老家扫墓祭祖都会互相回避。
“这个家庭曾经几十年都是团结的。”对于如今的家族纷争,陈中威感觉很无奈,他说,家族打这场官司,最终并不仅是为了钱,而是为了继承家族遗愿,为中国人出口气。
在这一点上,陈乾康也是一致的,他告诉红星新闻,尽管和大哥一家产生了矛盾,但在对日索赔问题上,还是要一致对外。
“我非常希望家族成员和气相处,把陈氏家族传承下去,也许还要靠时间来慢慢医治,希望有一天家族能够真正和解。”采访的最后,陈中威向红星新闻说出了自己的心愿。
陈氏家族多年前的家族合影 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原标题:中国船王家族对日索赔赢2.3亿陷遗产纷争 后人呼吁家族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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