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报消息,2017年4月17日晚上7时许,永丰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谢登明同志因连续忘我工作,积劳成疾,突发重病,经全力救治无效病逝,他的生命噶然定格在42周岁。
谢登明生前走在办案途中。 中国江西网 图
拼命三郎
为了工作多次推迟复诊
谢登明常说,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不是靠口头喊出来的,而是脚踏实地干出来的。2002年,一场突如其来的急性肝炎让谢登明住进了重症病房,出院后他在家整整休养了两年的病假,未能完全康复。此后的10多年日子里,谢登明一直依靠药物调理身体。虽然常年患病,但2004年回到工作岗位后,他面对工作从不推脱,始终充满着热情,主动承担了所在科室的主要业务工作。为了不耽误工作,他总是“挑时间”生病。2017年春节前夕,他的肝病又一次发作,大年三十都在医院度过,医生强烈建议他到上海复诊。但因刚接手公诉工作,他多次推迟。
4月15日、16日,虽然是周末,尽管身体有些不适,谢登明同志照旧加班,在办案系统中仍然保留着他审阅案件的记录。为了按时完成工作,4月17日上午,他拖着疲惫的身躯坚持前往看守所提审,一同前往提审的新同事至今还记得分别前他的交代“明天带你去开庭”。下午3时许,请假在家休息的他仍在与公安、法院的同志们联系准备第二天开庭的相关工作;下午4时许,病情突发恶化送往医院急救;晚上7时许,带着无限遗憾,他的生命定格住了。
精益求精
所办案件准确率达100%
2006年刚进入公诉科时,由于人少案多,力量明显不足,谢登明知难而上,勇挑重担,承担了公诉科主要业务骨干角色。他6年共办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180余件,办案数累计全科第一,所办案件绝大部分是疑难、复杂案件,其中重特大案件60余件,全科绝大部分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的审查起诉和应处无期徒刑、死刑案件的审查、移送上级检察院工作均由他完成。
2012年任侦查监督科科长后,他延续了“白加黑”、“五加二”的一贯工作状态,没有周末、经常加班加点是常事。担任侦监科长期间,侦监科共计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625件799人,监督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立案37件47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51件87人,追捕32件48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2件60人,向公安机关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21份。他独立办理或参与办理近半数,每一个案子都尽力做到精益求精,所办案件无一起被判无罪,无一起被改变定性,准确率达100%。
功勋累累
被同事誉为“先进专业户”
从公诉到侦查监督,很多事情都要从零开始。谢登明同志接手侦查监督科后,第一件事就是梳理总结,查缺补漏,并给自己科室工作确定重点,打造亮点。2012年他突出立案和侦查活动“两项监督”;2013年将重点调整到积极应对刑诉法修改给侦查监督工作带来的挑战,严格羁押必要性审查、实行社会危险性说明、履行新增侦查活动监督职责、加大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力度,承担省检察院工作机制试点工作、投身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2014年重点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强化书面纠正违法活动;2015年深入推进规范司法行为;2016年聚力“两个专项监督活动”。通过每年工作重心的不断调整变化,以点带面,逐项巩固,各项业务取得长足进步,被吉安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领导誉为全市基层侦查监督工作的样板。无论在哪个岗位工作,谢登明同志遇到困难从不退缩,敢抓敢管、奋勇争先,所带领的侦查监督科在2012年度全市检察系统侦查监督业务年终考核中史无前例位居第二之后,2013年度保持住第二,2014年、2015年、2016年度连续三年勇夺第一。他个人先后多次获得吉安市检察工作先进个人、永丰县优秀(十佳)政法干警、永丰县优秀公务员、永丰县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被吉安市检察院荣记三等功一次、被永丰县委县政府荣记三等功两次,被同事们誉为“先进专业户”。
尽忠尽善
总是牵挂他人却忽略自己
生活上,谢登明同志处事低调、为人诚恳,孝老爱亲,处处为他人着想。他对生活要求极低,一直住在单位20多年前的集资房里。因身患疾病未能痊愈,为了不拖累他人,他选择和女友分手,并终身未婚。他的品行感动了女友父母,并延续成一份特殊的亲情。在他最后抢救的时候,旧日女友的父母闻讯赶来,为他擦拭嘴角的血迹、整理遗容。同事曾多次劝他要对自己好点,换个新房子,买部好车子,他却微笑着以言拒绝:“家财万贯,日食三餐,广厦千间,夜卧六尺”。
他总是牵挂着别人而忽略自己。平时工作忙,但每到节假日他总要抽点时间回老家看望年迈的母亲,陪陪老人。他虽然没有孩子,但对子侄辈关爱有加,每次见到子侄辈总要拉着问他们的学习情况、生活情况,给些零花钱给他们。就在他去世的前两天,他还特意去县一中给在那读书的侄子充了600块钱生活费。晚上遇到需要科室同事一起加班的时候,他总是尽早让别人先回去,还要打电话确认同事是否安全到家。遇到科里的同事中午提审耽误饭点,他总是略带歉意的请管理后勤的同事帮忙留几份饭菜在蒸柜里。
公正清廉
所办案件无一起违法违纪
常言道:“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尤其是从事刑事检察等执法工作的检察干警,既是不法分子拉拢腐蚀的目标,又是人民群众关注评论的焦点,稍有不慎,不仅办案工作被动,还会有损检察机关的形象,但谢登明同志就做到了“不湿鞋”!谢登明同志始终坚守检察人本色,用“清廉”二字约束、鞭策自己,坚持培养正当的爱好和兴趣,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在心中铸起一道拒腐防变的钢铁长城。在办案中从不伸手、张口,从不参加与案件有关的宴请和娱乐活动,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所办案件无一起违法、违纪,无一例上访,树立了检察干警公正清廉的良好形象。
22年春夏秋冬,22年风霜雨雪,谢登明在平凡而艰巨的检察战线上默默奉献,以高度的热情、负责任的态度、良好的专业素质,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坚定不移地捍卫法治和社会公正,将最美好的时光奉献给无限挚爱的检察事业,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一名检察干警对党、对人民、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忠诚与热爱,用热血的青春谱写了一曲无怨无悔的奉献之歌。
(原题为《永丰42岁检察官谢登明倒在办案岗位上 生命最后一天还在提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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