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提前组织招生……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对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提出“十项严禁”。
逐步压缩特长生招生规模
教育部要求,要积极稳妥推进所有地市、县(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实行多校划片的地区小学、初中可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保障入学机会公平。
实行小升初对口直升的,要按照强弱结合原则合理配对初中和小学学校。
实行学区制管理的地方,要合理划分学区范围,将热点小学、初中分散至每个学区,确保各学区之间优质教育资源大致均衡。
对于有空余学位的公办热点学校和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对于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
要逐步压缩特长生招生规模,直至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全面取消体育、艺术等加分项目
教育部同时要求,要加强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管理,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招生总体规模,严格控制跨地市、县区招生的学校数量。
依法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根据核定的招生计划和确定的招生范围加强监管。坚决制止违规跨区域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行为。
要严格规范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自主招生一般安排在中考后进行,并严格控制比例。
继续清理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尚未全面取消体育、艺术等加分项目的地方,要从2018年初中起始年级开始执行。
中小学招生有“十项严禁”
教育部强调,普通中小学招生要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全面强化监督问责,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
上游新闻记者 秦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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