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布2018年11月高考英语科目
加权赋分情况调查结果
2018年12月5日
11月24日,浙江省高考英语科目成绩公布后,考试成绩和加权赋分方式受到一些学生和家长质疑,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车俊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12月1日,省委决定成立由省长袁家军任组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代主任任振鹤任副组长,有关权威专家参与的省政府调查组。12月4日,省委召开常委会听取调查组汇报并专题研究。经调查,此次高考英语科目加权赋分是一起因决策严重错误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
11月高考英语科目考试结束后,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收到部分考生及家长关于本次考试难度偏大的反映,遂参照去年同期试题难度,对部分试题进行了加权赋分。
调查组认为,此次高考英语科目加权赋分决策依据不充分、决策严重错误,导致结果不公正、不合理。《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规定,“语文、数学、外语每门150分,得分计入考生总成绩”。考后加权赋分改变了考试“得分”,不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根据教育部门有关规定,评分细则应在正式评卷前制定。本次加权赋分是在正式评卷完成后进行的,不属于评分细则的范畴,省教育厅主要负责人和省教育考试院混淆了加权赋分与评分细则的概念。在具体操作中,省教育考试院又没有进行充分的技术论证,仅作模拟推演,导致不同考生同题加权赋分值存在差别。
决策程序不合规。按照《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应当按程序充分论证、仔细研究、集体决策,但省教育厅主要负责人未能正确履行职责,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经过集体研究,个人决定了事关全局和稳定的重大问题。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同志在院长办公会议多数人持不同意见的情况下,不坚持原则,违规通过和执行了加权赋分的错误决定。
同时,调查组组织评卷专家对这次英语科目试卷评卷过程和结果进行了严格核查,认为这次英语考试评卷的组织符合高考相关规定,阅卷评分是严格公正的,考生的原始得分合法有效。
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有什么错纠什么错的原则,省政府决定取消这次考试的加权赋分,恢复原始得分。
在听取调查组汇报并专题研究后,省委、省政府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等规定,对相关职能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分别追究责任。
省教育厅在高考英语科目加权赋分过程中,履行职责不力,未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出现严重错误,造成严重社会后果,承担领导责任。责令省教育厅党委向省委作出深刻检查,省教育厅向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切实整改,省教育厅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责令省教育厅向社会发布整改措施并正式道歉;对省教育厅履行职责不力问题进行通报。
省教育考试院盲目执行上级领导的错误意见,造成严重社会后果,承担直接责任。责令省教育考试院向省教育厅作出深刻检查;对省教育考试院履行职责不力问题进行通报。省教育考试院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对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如下:
免去郭华巍省教育厅党委书记、委员职务,责令其辞去省教育厅厅长职务。
免去王玉庆省教育考试院党委书记、委员职务,由省纪委对其涉嫌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对省教育厅党委委员,省教育考试院党委委员、院长孙恒予以诫勉。
由省纪委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对省教育考试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陈煜军涉嫌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对其他相关责任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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