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消息,记者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11月5日17时,公安部A级通缉山西省“7·14”专案重要涉黑在逃犯罪嫌疑人陈富华,在吕梁市柳林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陈富华。山西警方供图
新京报此前报道,陈鸿志曾是吕梁柳林县的“黑老大”,在当地无人不知。归案前,他是一位乐善好施,“富贵不忘本”的正面典型,并当选为柳林县人大代表。而在另一面,众多受害者指其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网上公布的举报信,列举了其41条犯罪线索和大量的犯罪事实。
11月5日,山西省长治市中级法院依法对陈鸿志等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一案进行公开宣判。陈鸿志及其团伙成员被判刑,其中,陈鸿志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今日(11月8日),新京报记者从知情人处了解到,陈富华,女,汉族,1980年8月12日生,籍贯山西省柳林县孟门镇李家塔村,陈富华是陈鸿志的亲妹妹,也是山西公安机关侦办的陈鸿志黑社会性质组织主要犯罪嫌疑人。2019年11月4日,犯罪嫌疑人陈富华,被公安部列为A级通缉令重要逃犯。
此外,新京报记者从山西省公安厅了解到,2018年以来,“7·14”涉黑案件专案组英勇奋战,一举成功打掉了山西吕梁柳林县以陈鸿志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荣记集体一等功。
原标题:公安部A级通缉逃犯陈富华自首,知情人称其系陈鸿志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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