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消息,4月10日,东莞女子药店购买抗病毒口服液,药店店员要求女子实名登记。不料该女子不但不配合,反而辱骂殴打药店店员,导致该店员软组织挫伤。事实上,从2月9日起,在东莞市内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类药品就要求实名登记。
此事发生后,在网络上疯传。4月11日晚23时,东莞警方就此事给出情况通报,涉事女子被凤岗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警方通报显示,2020年4月10日,凤岗公安分局警力在巡逻中发现并及时处置一宗阻挠干扰疫情防控工作的案件,抓获一名殴打他人的嫌疑人。
经查明,当日18时40分许,赵某(女)到凤岗镇雁田村祥新中路23号大参林药店购买抗病毒口服药(主要功效是治疗感冒发烧),在实名登记过程中,未能提供居住地址。药店店员范某婷(女)告知其按照相关规定不提供真实住址则不能购买该类药品。赵某心生不满,对范某婷实施辱骂、殴打(范某婷经医院诊断为软组织挫伤)。处警民警将赵某带回做进一步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第1款之规定,凤岗警方依法对赵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事情发生后,凤岗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场监管部门迅速介入,4月10日晚,成立了工作小组,第一时间赴医院看望慰问药房被打员工,了解事件经过,赞许该员工按规定执行药店防疫措施的行为,并对其进行心理安抚。
原标题:东莞女子购药拒登记还殴打店员,警方:拘留10日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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