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消息,“购买华为P10手机的消费者可以退货”……2017年4月20日,部分网站上出现一篇《任正非关于闪存门内部讲话:华为手机不要盲目堆料和跑分》的文章。不过,经过法院审理发现,该文章是杜撰的。
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了一起刑事裁定书显示,杜撰者王某在另外一起案中已判刑,而未经核实进行转载的三名自媒体人,经过法院审判,犯寻衅滋事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
转发杜撰文章
他们未核实信息真实性
一审时,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认为,2017年4月20日,王某(另案处理,已判刑)因对华为手机心怀不满,自己杜撰了《任正非关于闪存门内部讲话:华为手机不要盲目堆料和跑分》的文章,文章编造了任正非的讲话,称购买华为P10手机的消费者可以退货。当日14时许,王某将文章发在贴吧中的“手机吧”“华为P10吧”“小米吧”。随后该文章在网络上不断被人转发。
当日16时许,自媒体人周某在“今日头条”上看到了“森林科技”公众号发布的一篇题为《任正非表态P10闪存门事件,不影响体验但决策有问题》的文章,其内容与上述王某编造的文章相同,另附了一张照片。当日16时24分,周某随即加上了一段话后,以图片形式,一并发在其个人新浪微博“Nipsih聊数码”的账号上。截至案发,该文章阅读量4.4万,转发量83,评论量62和点赞17。
当日17时33分,盛拓传媒旗下“IT168手机频道”编辑李某、罗某看到上述信息后,李某在未核实真实性和来源的情况下,登陆“IT168手机频道”的“今日头条”账号,加了一段话后转发了上述讲话图片,并拟了一个《华为Pl0事件已经惊动任正非:该退就要退,以后不要放跑分》的标题。
随后,主编杜某通知李某,华为公司已经官方告知没有这方面的讲话,李某却未删除该文章,只是在标题上加入“疑是”两个字,改为《华为P10事件疑是已经惊动任正非:该退就要退,以后不要放跑分》。截至案发,该文评论73条。
同日18时许,上述编辑罗某,在未核实图片内容真实性和来源的情况下,将图片发布在其名为“罗小浩同学”的微博上,并配上了点评文字。截至案发,该文阅读量1.7万。
犯寻衅滋事罪
没收电脑手机、免予刑事处罚
2017年4月21日,华为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侦查于2017年9月21日将上述自媒体人李某、罗某抓获,于2017年9月28日将周某抓获。
一审时,法院认为,周某、李某、罗某,在未核实文章真实性和来源的情况下,便将虚假信息在网络上散布,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同时,鉴于涉案文章的主要内容不是由三人所编造,故三人的行为可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法均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2019年6月10日,法院一审宣判:周某、李某、罗某三人犯寻衅滋事罪,免予刑事处罚、同时,随案移送的手机三部、电脑三台,予以没收。
宣判后,三名被告不服,提出上诉。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9年12月16日以不开庭方式进行审理。
最终经过法院审理查明,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法院予以确认。法院最终裁定:维持原判。此次裁定为终审裁定。
原标题:编造杜撰“任正非内部讲话”文章被判刑,自媒体转载终审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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