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消息,日前,一部名为《日不落酒店》的影片上映,引发吐槽一片。
在这部电影的海报里,风头无两的沈腾占了三号位,在两名男女主演的下面,赫然写着“特别出演:沈腾”。结果,进入了电影院之后,观众发现,沈腾饰演的是来自外星的“纸片星人”,本体就是一块人形立牌,所有镜头凑在一起也就2分钟戏份——没有台词,没有真人现身。
“鱼翅捞饭”里终于吃出了那个叫“鱼翅”的厨子,《日不落酒店》为忽悠观众,遮羞布都不要了。伤害性很大,侮辱性更大。
其实,出品方把沈腾拉入这部片子,就是为了更好的口碑和影响力,毕竟沈腾近年也算得上是一位口碑和票房俱佳的著名演员。但是,这种小聪明式的做法,并没有讨好观众,反而引来大量的批评之声。对此,该片导演刘峻萌已发了一篇较长的道歉信,但此事引发的舆论漩涡并没有消失。
一部电影既是一部作品,也是一个商品,它应该符合市场上基本的规范,虚假宣传是违法的。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或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都是虚假广告”。
明明只有一个“纸片人”,没有台词,没有真人现身,连个“假唱”都算不上,怎么敢明晃晃地打出广告——沈腾特别出演!?这不是欺诈吗?
之前辛巴家的“燕窝”里没有燕窝,已经被重罚了,这次打出“沈腾特别出演”的电影里没有“沈腾”,而且现在的电影动辄千万级、亿万级票房,“涉案金额”这么巨大,不该做出重罚吗?对于这种欺诈消费的行业行为,监管部门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一些影视从业者或许看到以往一些十分低劣的作品也能在大量吸金,便误以为只要圈钱的手段足够“巧妙”,就不会有太大问题。但是,近两三年的观众眼光越来越高,烂片不太可能继续有很好的票房了。动用小聪明来忽悠观众的做法,既伤害了广大观众与潜在市场,也对电影制作者本身伤害很大,最终是双输的结果。
因此,广大影视从业者一定要从类似事件中吸取教训,擦亮眼睛——宁可不拍片,不上映,也不能把粗制滥造的东西搬上荧幕,更不能用小聪明来故意忽悠观众。观众才是电影工业的衣食父母,“纸片人”出演缺斤短两、货不对板,这就是欺诈消费者,职能部门应该出手主持公道。
原标题:“沈腾特别出演”的电影里没沈腾,这不是欺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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