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红星新闻消息,3月26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梅姨案”将由广东高院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作为该案受害人之一申聪的家属申军良,二审再提附带民事赔偿,向五被告索赔480余万。
25日下午,“梅姨案”受害者钟某、李某青(两人至今未找到)的家属接到广东高院通知后,亦赶往增城区法院,并参加了庭前会议。
钟某父亲钟丁酉、李某青父亲李树全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们不需要赔偿,目前唯一的愿望仍然是找到孩子。“我们向法院提了两点诉求,一是不要判决张维平死刑立即执行,二是明天庭上能跟张维平说几句话,问他到底把我们的儿子卖到什么地方去了。”
↑李树全(左)和钟丁酉(右)在法院门口
据悉,此次庭审将采取视频连线的方式。“法官说他们会考虑的,但是需要协调。”家属称。
孩子父亲:孩子被拐前两天还给人贩送西瓜
一审判决书显示, “梅姨案”案发于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间,涉及九名被拐卖儿童,该案5名被告人张维平、周容平、杨朝平、刘正洪、陈寿碧共同参与了申聪的拐卖行为,剩下8起均由张维平实施,后将被拐卖儿童交给“梅姨”转卖。
经过广东警方全力侦查,2016年3月,张维平及其他四名人贩均落网。截至2020年7月,该案受害人杨某鑫、陈某进、申聪、邓某、李某龙先后被解救,另外4名孩子至今未找到,其中包括钟某和李某青。
↑案件中仍未找到的儿童李某青和钟某
对于被告张维平,李树全记忆最为深刻。2005年7月,在广东惠州市博罗县龙溪镇当泥水工的李树全认识了化名“小王”的张维平,“他说自己没有钱,在这边没亲戚没老乡,我觉得他可怜就收了他,一开始他脚上化脓了,我还带他去看医生,买消炎药给他。”
没过一段时间,李树全带着妻儿搬到龙华镇做工。“我老婆有次去龙溪镇好又多超市买东西,又碰见他,他说他脚好了,要做工,我老婆就问我,我说可以做。”李树全感慨,“从没有人像我对他那么好,每天下工我用自行车拉着他回家,还让他跟着我们一起吃饭,孩子被拐前两天,天气热,我买了西瓜切了还让孩子送给他……”
“我对你这么好,你还把我小孩拐走”
一审判决书显示,2005年8月7日18时49分,李树全妻子向警方报案称其一岁半大的儿子李某青于17时许在龙华镇旭日村委梅花小组自己租住的屋前,被一自称姓王的四川男子拐走,该男子与其同住。
↑一审判决书张维平供述的拐卖李某青经过
判决书显示,张维平供述称,2005年左右,自己独自到惠州市博罗龙溪镇一出租屋的一楼租子一间平房,附近有很多外来工租住在那里。我出租屋旁没多远住着一家三口,他们是湖南人,有一个一岁左右的小男孩,小孩的父亲在附近干泥水活。我当时身上沒有钱,想把这个小男孩拐走,但不好下手,于是我找到小孩的爸爸,问他们要不要人干活,他叫我跟他们一起干活,我跟他们做了十几天,期间是在他们家里吃饭的,接触多了,和这家人以及小男孩就混熟悉了,抱小男孩他也不哭不闹。后来他们一家搬到了博罗龙华镇,我看见他们搬走了,我也跟着去了龙华。因为没找到适合的出租屋,我搬到这一家三口的房子,跟他们同吃同住,当时房子里面还有这一家人的一个男老乡也一起同住,出租屋里一共住了五个人。一天白天,小孩的爸爸和男老乡都出去干活没回来,我没出去干活,小男孩的母亲在做饭,我就把小孩拖到出租屋外面玩,趁小孩母亲不注意把小孩抱走了……
李树全回忆,2016年接到增城公安通知称人贩子落网,自己连夜和老婆赶过来。“当时抓了6个人,他是3号,我一眼就认出了他。”
李树全称,该案第一次开庭时,他曾在法庭上对张维平说,“我对你这么好,你还把我小孩拐走,他当时转过头看了我一眼,看起来像是有点愧疚吧。”
李某青失踪后,同申军良一样,李树全找遍了博罗县的大街小巷,到处发传单、贴寻人启事。而在张维平交代出孩子被拐卖至河源市紫金县一带后,他也曾跟随志愿者到处寻找,但至今没有消息。
“只要张维平交代出把我们孩子卖到哪里去了,我给他写谅解书都行。”李树全和钟丁酉表示。
原标题:“梅姨案”仍未找到孩子的家属:人贩张维平吃住在我家,最想问他把孩子卖到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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