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消息,两名违法从事代孕业务者在“合作”中起纠纷闹上法庭,被温州乐清市法院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警方。
据介绍,在北京从事生殖咨询服务的张某2018年10月与在广东佛山的乐清人、从事“代孕母亲”管理的陈某签订《后勤托管协议》,约定由陈某雇佣代孕母亲,负责其管理以及婴儿看护等。协议中,张某、陈某分别作为委托方、受托方,就承包金额、付款方式等达成共识。此后,张某陆续介绍5位客户给陈某,并向其转账104万余元。
2020年11月,张某将陈某诉至乐清市法院,认为陈某在合同履行中无故增加费用,且移植成功率低,对代孕母亲管理、照顾不周,导致其委托人将其诉至法院索赔,请求乐清市法院确认与陈某的合同无效,判令陈某返还管理费104万元。陈某辩称,款项是张某收取客户费用后转交给自己的,自己是代收代付,用于支付“代孕母亲”住院、产检、生活费用及保姆工资等,无需返还。
法院审查认为,原被告均系从事商业代孕业务人员,而商业代孕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原告主张的并非合法权益,不应受法律保护,不属民事诉讼法受案范围,且本案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综上,驳回原告起诉,将案件材料移送广东佛山警方。
原标题:违法代孕上下家打官司,温州乐清法院驳回起诉并移送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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