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客户端5月14日消息,当日,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根据《国家安全法》第43条冻结黎智英持有壹传媒70%的股份,涉款估计超过3亿港元,另有银行资产被冻结。
根据香港国安法第43条规定,香港特区政府警务处维护国家安全部门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时,可以采取的各种措施,并授权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会同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国安委)为采取第43条所规定的措施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包括为相关人员采取该特定措施以防范、制止及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时的细则,及为确保有效执行措施所需的相关罪行和罚则,以完善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执行机制。
《实施细则》可行使为搜证而搜查有关地方、限制受调查的人离开香港、冻结、限制、没收及充公与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相关财产、移除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及要求协助、向外国及台湾地区政治性组织及其代理人要求就涉港活动提供数据、进行截取通讯及秘密监察的授权申请及提供数据和提交物料。
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于2020年12月11日起诉黎智英“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并于2021年4月16日加控黎智英两项罪名,包括“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及“串谋作出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
原标题: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冻结黎智英壹传媒股份及个人资产 涉款或超3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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