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红星新闻消息,红星资本局3日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商消费金融”)被列为被执行人。
据网站内容,此次执行法院为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时间为2021年6月2日,执行案号为“(2021)云09执161号”,执行标的30897元。
天眼查APP显示,晋商消费金融成立于2016年2月,注册资本5亿元,法定代表人为赵基全,经营范围包括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接受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等。
不久前,因在房女士的个人征信报告中上传侮辱字眼,晋商消费金融引发舆论关注,相关话题一度登上微博热搜榜第一的位置。
此事被曝光后,央行太原中心支行曾约谈晋商消费金融,要求其依法核查情况,对错误信息立即予以更正,并做好与客户的沟通,维护客户合法权益。此后又在重申监管意见的基础上,严肃提出后续整改要求。
5月25日,晋商消费金融针对该事件公开道歉,称公司在采集用户房女士信用报告相关信息时,审核把关不严,给房女士带来诸多困扰,今后,公司将进一步严格客户信息审核,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
5月26日,央行太原中心支行公告,决定即日起暂停晋商消费金融征信系统查询权限,责成其内部整改,切实落实各项监管要求。
不过,该事件到底是如何发生的,是谁在房女士的个人征信报告中上传了侮辱字眼,相关责任人又会受到怎样的处罚等关键性问题,到目前为止,晋商消费金融仍然没有给出一个说法。
原标题:在个人征信报告上传侮辱字眼的晋商消费金融,成了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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