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消息,近日,一张电影《操场》的选角海报在网上热传,此前轰动一时的湖南“操场埋尸案”将被改编成电影的消息引发网友热议,该案被害人家属代理律师周兆成就此发声,周兆成发文表示,希望制片方在改编前与案件当事人进行沟通,争取获得故事原型家属的授权。8月11日晚,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上该电影的演员副导演,对方称已知晓此事,但她只负责选角的事宜,会向制片人反映这一情况。
8月10日,有微博博主发布了一张电影《操场》的选角公告。这则公告配有文字:“埋藏了16年的惊天血案...电影《操场》扫黑除恶,一‘挖’到底”。公告显示,电影的制作公司为浙江漫光年影业有限公司,电影的开机时间为2021年10月。
极目新闻记者在国家电影局官网查询发现,早在2020年3月,电影《操场》就已备案。该电影的备案立项号为“影剧备字[2020]第1885号”,备案单位正是浙江漫光年影业有限公司。该剧作梗概将案件发生地新晃县改编为新光县,遇害者邓世平老师则变成了董一民。具体内容是:新光县第一中学操场改扩建工程监理董一民老师,拒绝豆腐渣工程的合格验收,被包工头杜立青及其同伙杀害并埋尸操场下。在中央督导组领导下,公安部门一举打掉了以杜立青为首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给社会一个公平交代。
8月11日,“操场埋尸案”被害人家属代理律师周兆成发文称,希望制片方在对真实新闻案件进行改编拍摄前,应该和案件当事人进行沟通,争取获得故事原型家属的授权。这样一方面可以获得第一手案件资料,避免编剧天马行空、胡编乱造。该案被害人邓世平老师近亲属已授权其继续为代理律师,全权处理《操场》案影视片未来可能涉及的侵权纠纷。周兆成也组织律师团队对该制片方相关电影的宣传海报做了证据保全,同时也第一时间与制片方表达委托人诉求。对于该对电影的剧本以及拍摄内容是否涉嫌侵权,目前周兆成等人还不清楚,还需要密切关注。如果后期该部电影,存在针对新闻事件当事人诽谤或侮辱。从而引发大众的臆测,造成对当事人社会名誉的降低。不排除对此提起诉讼。
周兆成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九条,对于描写真人真事的文学作品,若文中针对特定人进行侮辱、诽谤或者披露隐私损害其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周兆成称,关于当事人的授权,首先是真人故事改编权以及原型人物的肖像权、隐私权;包括在影视剧的片头片尾提示,比如“根据邓世平被害案的真实故事改编”。也应当让当事人明确同意。
11日晚,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了选角公告上的两名工作人员。其中一名演员副导演张倩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目前已有10多人给她打过电话反映此事。她表示,自己只负责选角的事情,其它事情不太清楚,不过她会向制片人反映这一情况。
11日晚,极目新闻记者多次拨打浙江漫光年影业有限公司办公电话,暂无人接听。
极目新闻记者还注意到,近期上档的电视剧《扫黑风暴》中案件均改编自全国扫黑办提供的真实案件素材,其中就包括“操场埋尸案”。
原标题:湖南“操场埋尸案”改编电影引争议,剧组工作人员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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